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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世界各地历史文化的象征,又是文化过程的产物,带有地域文化的特征。它的发展进程是随着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发展形成的。
包头由分散的居民点到包头村的形成,再到镇、县、市的建置,大约经历了300多年的历史。
第一节 包头村(1737~1809年)
明朝正统十四年(1449年)“土木之变”以后,朝廷所辖蒙地原住汉民,自土默川迁回长城以南的内地,大部分安置在安徽凤阳,许多蒙古部落,先后迁徙到河套、土默川驻牧,原住汉民村落全部消失。明朝中晚期,蒙古土默特首领阿勒坦汗(1507~1582年),明朝人称他“俺答”,在土默川驻牧后,深深地认识到,仅靠单一、闭塞、不稳定的畜牧业,无法满足人口增长和生活多方面的需求,所以阿勒坦汗屡次向明朝提出通贡互市请求,但却受到昏庸的嘉靖皇帝的拒绝。为了开发土默川,阿勒坦汗招募汉人来塞外种田和进行手工业生产,于是出现了具有时代特征的“板升经济”,其特点是:以板升为主体,农牧结合,自给自足,战时满足攻战需要,汉人头目组织生产活动,在当时工商业不发达的情况下,这是在牧区中出现的“特区”。“板升”出自蒙古语,为筑房造屋之意。阿勒坦汗所建政权,称作“大明金国”,都城在今土默特右旗美岱召城堡。
老包头这块地方,曾是阿勒坦汗之孙把汉那吉的牧场;在清代住有以“巴氏家族”为代表的蒙古族和早期迁来的汉族、回族。据考证在阿勒坦汗时期,山西、陕西等地的汉族人,已经在今天的刘宝窑子、刘柱窑子居住。这是包头村形成之始。古时的博托河是蒙古语,也音译为包克图(包头),即包头河,位于城东称之为“东河”。
最早定居在包头以放牧为生的蒙古族,其主体是由“巴图尔“家族繁衍发展形成的,他的后代以”巴”字作为各家通用姓氏,代代相传。康熙年间,包头村巴氏家族约有十五户,百余人。乾隆八年(1743年)配户口地时,是按*巴氏家族”的宗系,按十五个户头,各户自领“户口地*,可农、可牧,或出租给汉族农民、商户使用,收取数量不大的年租作为生活来源。巴氏家族户口地的范围东至古城湾,西至西脑包,北至后营子,南近黄河。其时,蒙古族人口尚不足200人。巴氏家族中的人,任官职称有前锋校、骁骑校、佐领、南海子官渡总办等。召梁福徵寺是其家庙,住有喇嘛诵经;距城五里之“东脑包”,为该家族拜天祭祖之处。
巴氏是个大家族,还有大青山内的八拜沟、阿都赖、沙尔沁都是其驻牧地。
康熙、雍正、乾隆年间阿,为解决满洲八旗的粮饷供应,在土默川大力放垦,减免缓丁赋税,实行“边外荒地悉归农民所有”,于是山西、陕西的农民陆续来包垦荒,有的便在今东河村、南龙王庙一带落户,因农民多来自山西代州,所以东河村亦被称为“代州营子”,一直沿用到解放初。当年,山西兴县等十二个州县大旱,周边各地连续发生了各种灾情,乃至山东、河北、陕西大批的汉民流入包头。
乾隆二年(1737年),在土默特右翼六甲蒙古巴氏家族户口地内,由官府置“包头村”。“村”是汉地的建置,插在原先“蒙古地”之中。包头村的范围:东至东脑包,西至西脑包,北至井尔坪、黄草洼、刘宝窑子,南至黄河。
乾隆八年(1743年)整理土地时,包头老住户蒙古“巴氏家族”以其宗系十五户的人口数目,承领户口地一百余顷,后来一部分土地成为包头城区,大部分则是城区以外的荒郊野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城内的土地价值增高,汉民盖房或商家占地都需与蒙古巴氏订立契约,交纳租地费用。巴氏家族和汉民和睦相处,热心帮助汉民解决困难。
清代实行蒙汉分治,设在东郊沙尔沁村南街西端的章盖衙门,是专门管理包头地区蒙民事务的机构。章盖是蒙古语,汉语译为“佐领”,亦称佐领衙门。该衙门的建筑,为四合院三进院落。章盖衙门拥有几十顷土地,租给汉人耕种,以收年租供官员养家及衙门办公费用。因为当时蒙古人当兵无饷,做官无俸,清廷以分配给占用户口地相抵,土地仍为国家所有。
清代,在绥远将军管辖下,土默特右翼管辖六个甲,包头城的蒙民事务大部属第六甲参领管理,同时受沙尔沁章盖衙门直接管理。
包头村简评
乾隆五年(1740年),包头村的汉族人口仅有350人,居民点很分散,北可及今昆都仑召,西达井尔坪、西脑包,东至今沙尔沁村,可谓地广人稀。流经转龙藏前的东河两岸,自然形成了包头村的核心区。包头村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地广人稀,多民族聚居和谐相处,逐田地而结合,自然形成几个居民点,地域大,人口少,村落有继续发展的势头。
2.地理位置优越,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并有商业、手工业的雏形,愈加显示出它在西北地区物资交流的中心地位。
3.清廷对西北用兵,需要满足物资供应,对包头的社会经济发展,意外地起到了促进作用。
沙尔沁章盖衙门 第二节 包头镇、包头设治局 (1809~1926年)
一、清朝时期的包头镇(1809~1911)
嘉庆十四年(1809年),因来包头定居的人口日益增多,萨拉齐理事通判厅将巡检衙门自善岱(今土右旗善岱镇)改设在包头,包头改村为镇,是为包头有官治理之始。文职巡检从九品、武职把总领兵百余人,保护商人,仅能顾及地方治安。因官治力量薄弱,仍由大行继续协助管理包头地方行政、民政等事务,具有商民自治性质。进入民国,撤除巡检衙门。清代包头镇建置经历百年,社会经济处在平稳的发展时期。包头东城门 包头南城门 包头西北城门
包头西城门
包头镇巡政厅,俗称巡检衙门,位于今东河区东门大街北侧之衙门口街,坐北面南。嘉庆十四年(1809年),包头由村设镇,萨拉齐厅在包头设巡检衙门,原占地6余亩,大门为旧衙署式(硬山顶有前廓柱),有照壁,主体是三进院。第一进院东、西房屋各两间,均有屏门通向东西各两个小院,二门过厅三间。第二进院东、西房屋各三间,经过厅进入第三进院,正厅七间,东西各三间。住文职人员称巡检,从九品,由山西省巡抚任命,佐萨拉齐厅通判分治包头镇,武职把总一人,是营级以下的带兵官,由大同镇总兵委任,归化营都司负责节制,防守地方,把总住所在原东河区大公馆巷之大公馆。
嘉庆前期,包头村各商号公议成立了“商贾会馆”(即大行、公行、商务会的前身),经萨拉齐厅批准,委以代管包头地方事务。
道光元年(1821年),改“商贾会馆”为“大行”,大行负责人称“总领”。次年,由山西代县旅蒙商复义兴经理梁大汉担任大行总领。除主管包头镇工商业外,地面之事,如打架斗殴、民事诉讼、支应差徭、迎送官府、摊派款项等事宜,也都由大行办理。菜农同年加人大行。
包头镇商会合影 包头镇商会办公旧址
同治年间,包头东河村和城里南菜园的菜农退出大行,另组园行,专管菜农的事务。
光绪元年(1875年),包头镇大行改“公行”,皮毛店大义成经理董珍为公行总领,职权如旧。
清朝时期的大行(公行),除管理包头镇的日常事务外,还组织和协助办理了包头北行经后营子通过固阳的奔坝沟山道商路,重修北龙王庙,重建南龙王庙,出资成立“四大义学”等事宜。
前期包头镇简评
道光三十年(1850年),南海子渡口迎接西路船只停泊,初步具备了“水旱码头”的条件,促进了商业的繁荣;修筑城墙,在城镇建设上具有重要意义。政治、军事方面,包头是个敏感地区,在这里受到太平天国运动余波——捻军和陕甘宁回民起义的影响。这里很早就有外国势力侵人,包头地区教案的发生和义和团运动,曾惊动了光绪皇帝。辛丑条约签订后,土默特、达拉特两旗赔银371500两,人民群众陷入贫困深渊,中日甲午战争以后,社会矛盾更加尖锐,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发动了震惊世界的辛亥革命,开启了我国前所未有的社会变革,先烈为中华民族建立的历史功勋彪炳史册。在包头地区同盟会员的革命斗争,谱写了塞外大地上的不朽篇章。
二、民国时期的包头镇、包头设治局(1911~1926)
民国元年(1912年),萨拉齐厅改县,隶属山西省,包头镇为萨拉齐县管辖。同年,晋军驻防包头。1914年,绥远改为特别行政区域(简称特别行政区),改绥远将军为绥远都统,在土默特旗内另设有土默特旗总管公署。山西晋军退出包头,北京中央政府派员来包头驻防。1923年,成立包头设治局,隶属萨拉齐县。1925年,西北边防督办冯玉祥部队驻防包头,称西北军。
同年,改“公行”为包头镇商务会,会长庞元龙(天德源经理)、副会长罗映茂(复盛西经理),包头商业分为“九行”即:皮毛行、杂货行、油粮行、陆陈行、牲畜行、货店行、钱行、当行、蒙古行;“十六社”即:威镇社、绒机社、集义社、义合社、鲁班社、义仙社、清水社、合义社、仙翁合义社、金炉社、六合社、绘仙社、恒山社、忠义公立社、得胜社、公义仙翁社社。九行十六社统归商务会领导。商务会仍兼管地方迎送接待,支应差役、摊派款项等。
民国2年(1913年),裁撤巡检衙门,设包头警务分局,由萨拉齐县委派分局长一员,共有警察五十名。
民国3年(1914年),绥远改为特别行政区,撤销晋西镇守使,北京中央政府派员来包头驻防。
民国12年(1923年)三月,包头镇改为包头设治局,将萨拉齐、五原、固阳、东胜四县各划一部分土地隶属包头(当时的乌拉特前旗、达拉特旗等都属包头管辖范围,直到解放初)。刘秉堃为包头设治局第一任局长。
民国13年(1924年)七月,调托克托县知事张锡余为包头设治局长,刘秉堃调托县任知事。十月,原直系将领冯玉祥倒戈吴佩孚成立国民军,委托李鸣钟为绥远都统,派第八混成旅旅长石友三驻防包头,石为城防司令。
民国14年(1925年)春,冯玉祥出任西北边防督办,督办公署设在张家口。改“国民军”为“西北军”。夏,冯命李鸣钟在包头东河村(今包头三医院附近)建西北边防督办公署及东河村、西脑包两大营房。秋,西北边防督办公署由张家口迁来包头。
后期包头镇简评
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民国建立,是一次国内社会政治大变动,中国依然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军阀割据、混战,人民的苦难更加深重。
20世纪上半叶,站在时代前列,对中国影响最大的孙中山、毛泽东两位领袖人物,用他们的理论和行动,以及改变这个社会的决心,让人们眼界开阔了,包头人也觉醒了,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而奔走相告。京绥铁路通车到包头后,增强了包头作为“水旱码头”在西北地区物资交流中心地位,近代工业也在包头已有苗头。比起清朝,服饰变了,少了辫子,少了专制的皇帝,民主意识开始抬头,这是了不起的社会风气的变化,现代纺织产品和洋货也在包头市场上出现,社会经济在向前发展。
1925年,中共包头工委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包头成立的第一个组织。从此,中国共产党活动在包头开展。
1925年,冯玉祥部队驻防包头,对包头影响甚大,在冯玉祥将军的整治下,包头社会面貌发生了重大的改变,社会治安开始好转,城镇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有了新的气象。经过中国共产党的努力和争取,冯玉祥的政治观点发生了重要的转变,投入国民革命。一时包头成为西北地区国民革命中心。
第三节 包头县(1926~1937年)
民国15年(1926年)1月,包头设治局正式升格为包头县公署,行政区划未变。隶属绥远特别行政区。李彦清首任包头县知事。
包头镇商务会改包头县商会,会长牛帮良(广恒西经理),副会长李崇林(崇集永经理)。
民国17年(1928年)8月,包头县公署改为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杨道一任县长,辖境未变。
包头县外景
民国18年(1929)春,将包头原城关六个街公所改为天方、召安、新治、官泉、兴旺、太平、圃丰七镇,其中天方镇由回族聚居特别街改置。委镇长、副镇长。
民国19年(1930年),设立包头司法公署。
民国21年(1932年)冬,拟改包头为特别市。同年,设置包头市政筹备处,与包头县政府并存。主办城内市政建设工作,梁上栋任处长。同年,包头县商务会领导的九行,改组为十二同业公会,十六社未变。十二同业公会是:钱业公会、牲畜业公会、粮油业公会、皮毛业公会、杂货业公会、京货业公会、药材业公会、货店业公会、蒙古业公会、米面业公会、布业公会和运输业公会。
民国25年(1936年),包头成立高等法院。
民国26年(1937年)10月,日军攻陷萨拉齐,逼近包头。包头驻军全部西逃,县长赵仲容等人,带印携款,逃奔黄河南岸。
10月16日夜,包头商会召集绅商,公推刘澍为首,以维持地方秩序为名,同商会会长董五三(世昌),组成维持会,以维持会会长张绍棠等人为首,组织了一支十多人的队伍,手执白旗,出城迎接日本侵略军进城。
包头县地图
10月17日,侵华日军后宫淳的二十六师团和酒井的机械化师团所属联队占领包头。包头沦陷。10月24日,成立伪包头县公署,刘澍任县长,并成立“包头日本宪兵队”,11月,成立了伪蒙古宪兵队。
包头县简评
1926年1月,包头改县以后,社会战乱、大军过境情况稍有改变。包头的经济也有所发展,社会治安有所好转。
1927年,蒋介石发动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包头的政治形势恶化,国民党政权对包头进行了独裁统治。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包头的党组织,在白色恐怖下被迫转移。中共包头工委书记李裕智被杀害,中共西北特委书记王若飞被捕,革命转入低潮。
第四节 包头市(1937~1956年)
一、日寇占领下的包头
1937年,日寇西进,大同、集宁沦陷。10月15日,日军向萨拉齐逼近,16日占领萨拉齐后,派飞机低空侦察包头,当日下午在包头上空扔下两颗炸弹,驻防包头的东北挺进军马占山部队当晚撤退。次日日军占领了包头。
伪包头特别市公署
包头市商会合影
1937年12月1日,改包头县为包头特别市,刘澍代市长。不久刘继光(原蒙古军第一师师长)任伪包头市公署市长。日本顾问为朝增秀二、清水顺辅。
伪市公署成立警务课,下设东城、西城、城南、东新、大树湾、麻池、石拐七个警察署,课长先后有:王文质、辛寿宸、马烈武。日本指导官有长冈佑直、天野、长野。
伪蒙古军第一师师长由炮兵大队长丁其昌接任,兼包头警备司令。包头县商会改为“包头市商会”,董世昌(广恒西经理)为会长。郗相国(仁和祥经理)为副会长。
伪西北水运公会成立,哥老会大龙头郗效周为会长。组成一支五十人的护路武装,巡防于黄河两岸及渡口,严禁生活用品和军用物资出境过河流人陕北解放区和后套国民党统治区。
民国27年(1938年)1月,改伪包头特别市为普通市,隶属伪蒙疆政府巴彦塔拉盟。将城关七镇合并为一个统合镇,镇长刘澍,副镇长底尚清,统合镇下设五个区。
3月,设立税务管理局包头分局,负责征收关税、统税、盐税、烟税(即专管鸦片烟政事务的各项工作)。
成立包头回教公会,会长杨立堂,副会长杨万里、王德润。
民国28年(1939年)12月19日,国民党第八战区副司令长官傅作义率部队奇袭包头,沉重地打击了日寇。
12月,傅作义任命乔培新(共产党员)为包头县游击县长。次年,中共伊盟工委建立包头县委,李秉清任书记,张子岗任组织委员,乔培新任宣传委员,活动在黄河南岸一带,历时一年多。
民国31年(1942年)秋,在包头设置伪西北临时行政公署,与伊盟公署合署办公,由阿拉坦鄂济尔兼主任,管辖包头和萨拉齐、安北、固阳三县。
11月1日,包头日本领事分馆升格为领事馆(地址在东河区新中巷),承担对包头伪政权的政务指导和社会团体的监督。
1945年8月15日抗日战争胜利,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原驻河套地区的国民党第十二战区司令长官傅作义部日夜东进,收复了包头。包头市沿用旧制,改隶绥远省。
国民党包头市政务委员会成立,马秉仁任包头市警备司令兼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聚五任副主任委员,负责接收事宜。
二、解放战争时期的包头
民国34年(1945年)11月12日,八路军在聂荣臻、贺龙的统一指挥下,打响了第一次绥包战役。围城22天后,战斗失利,八路军主动撤走,回师晋西北。
民国35年(1946年)1月,撤销市政务委员会,成立包头市政府,王雷震为包头警备司令兼市长。夏初,成立了包头县,与包头市分治,包头县管辖原包头二、三、四行政区,包头城区废统合镇,设五个行政区,实行区以下的保甲制。
民国36年(1947年)四月,由包头市政府社会科主持,成立“包头市总工会”,下设十二个行业工会。
五月,包头市、县合署办公,康保安任市长兼县长。
民国37年(1948年)9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兵团司令员杨成武,政委李井泉包围归绥,直插包头。
傅作义调国民党晋陕绥边区总司令邓宝珊来包坐镇指挥。又调榆林陆军第二二八师师长杨仲璜部驻扎包头。
李井泉同志
10月19日,解放军三兵团二纵队进逼包头,驻守包头的国民党军队及邓宝珊,包头警备司令孟昭第,包头市长兼县长高云山弃城西逃。
10月23日,我主力部队进人包头,包头解放后,潘纪文兼任中共包头市委书记,李维中任包头市政府市长。
1948年11月28日,为了集中兵力进行平津战役,解放军第三兵团根据中央军委指示主动撤离包头,向东转移。12月邓宝珊国民党军政人员,从后套返包。
1949年1月31日,古都北平和平解放,人民解放军向绥远地区挺进,战斗激烈。绥远局势再度紧张。2月初,国民党省党政要员潘秀仁、张遐民等率领部分人员由绥经包逃陕坝。国民党省党部也迁往陕坝。
2月,在毛主席提出和平解放绥远问题后,绥蒙军区前线部队立即停止一切军事进攻。
3月23日,中共华北局和傅作义双方派代表在《绥远和平协议》书上签字。
1949年9月19日,以董其武为首的绥远军政干部和地方各族各界代表39人,于绥远省银行包头分行礼堂在起义通电上签字,率领绥远全体官兵,政府工作人员和各界同胞举行了起义。随着绥远省和平起义,包头得以解放。
1949年9月,中共包头市委在绥东丰镇县成立。任命郑天翔为副书记,主持工作。
1949年12月23日,绥远省军政委员会包头市工作团,在团长郑天翔的带领下来到包头,全面接管了包头市。工作团驻包头东河区万字会巷6号。
三、解放初的包头(1949~1956年)
郑天翔市长
1950年1月30日,包头人民政府成立,郑天翔任市长。市内区划未变,仍设一区、二区、三区(城郊)。1953年1月,在城内东北部回民聚居区成立回民自治区。1956年,包头钢铁工业基地进入全面建设,新市区开发初具规模,经自治区政府批准,于同年8月15日,撤销了包头一区、二区、回民区建制,将三个区并为一个区,并以境内季节性河流——东河命名为东河区。
《人民日报》报道包钢准备施工
包头市简评
包头抗战前筹备市政,到绥远和平起义包头解放,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十分缓慢。包头仍是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的商业城市,无法摆脱残酷的政治统治和经济掠夺。工商业一片萧条,市政建设杂乱,人民生活贫困。
至1949年,旧包头留下的工业企业仅有发电、皮革、面粉、食品、酿造、印刷、自来水等几家设备简陋的小工厂和200多家手工作坊,约有1000多户工商业者,2000多从业人员,农田以种粮为主,亩产不足100斤。城市人口8万余,居住在土木结构的简易平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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