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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这位市民买个菜车丢了!来时候好好的,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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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8 08: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我进去也就是1分多钟的时间,一出来当时就惊呆了!”
4月2日,满先生开车到远大菜市场买海鲜,准备和家人去烧烤,可走出菜市场的一刻心都凉了,因为他停在市场门口的汽车…不见了……

莫名的丢车案

接到满先生报警后,东河区公安分局河东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经询问,满先生称自己与他人没有任何经济纠纷,车辆也不属于抵押车。
这样的丢车案件让民警也是一头雾水,于是他们分为多组,对沿街视频资料进行调取,很快发现是一名年轻男子将车开走。
光天化日之下竟敢直接把车偷走,面对如此大胆的窃贼,民警迅速投身于案件侦破中,因为无法确定偷车人的身份信息、精神状态、驾驶技术,为避免衍生案事件发生,河东派出所办案队全部出动,全力查找丢失车辆。

一个敢停、一个敢偷
民警通过调取大量视频影像资料,对车辆进行追踪。从110国道到阿尔丁大街,从沼潭南路到机场高速,通过六小时的不懈努力,民警终于在东河区将偷车的郭某某抓获,及时追回被偷车辆。经询问,嫌疑人郭某某如实地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据民警介绍,郭某某之所以能这么快将汽车偷走,是因为满先生觉得买海鲜就是几分钟的事儿,所以车子没有熄火,钥匙也插着。在满先生进入市场后,恰好郭某某从这里经过,遂动起了“歪心思”。趁周围没人注意,郭某某将车偷偷开走,绕着包头市区转了一下午,回到东河住处附近时被办案民警抓获。

年少轻狂、难逃惩处
据了解,偷车的郭某某今年16岁,是一名无业人员,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所幸郭某某驾驶所偷车辆期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因郭某某涉嫌偷开他人机动车,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4条之规定,对郭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来源:包头892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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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8 16: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年少张狂!
发表于 2022-6-29 08:55: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年少轻狂、难逃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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