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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9 10: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包头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涉疫网络谣言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全市上下正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但有个别网民、网络平台编造、传播、散布涉疫情不实信息,误导广大群众,对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筑晴朗网络空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包头市公安局现通告如下:

一、相关疫情信息以政府部门、权威媒体等官方发布平台为准,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快速进行删除处置,积极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通过网络散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打击,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管理员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四、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五、鼓励网民和网络平台积极转发正能量信息,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科学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各网络平台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切实增强辨别能力,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信息。

举报电话:

0472—3619034

举报邮箱:

baotoupolice@163.com



包头市公安局

2021年8月7日



来源:包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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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9 17: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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