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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停止关于2020年全年无慢性病购药记录人员慢性病待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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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3 14: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重要公告!





停止关于停止2020年全年无慢性病购药记录人员慢性病待遇的公告


各定点药店、参保群众:


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配套文件的通知》(包府发〔2016〕13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病管理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13〕2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全市医保慢性病管理,规范医保慢性病退出机制,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现将定点药店两个慢性病病种(糖尿病、脑梗)2020年无慢性病购药记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将停止公示人员慢性病待遇,公示期1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核定鉴定科提出申诉要求,停止慢性病待遇后仍需享受慢性病待遇的人员可重新申请鉴定,通过后方可继续享受。

附: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20年两个病种无慢性病购药记录人员明细表2.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两个病种无慢性病购药记录人员明细表

包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3月30日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20年两个病种无慢性病购药记录人员明细表↓↓


打开方式:点击二维码→长按二维码→点击识别图中二维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两个病种无慢性病购药记录人员明细表↓↓


来源:包头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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