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
记者从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获悉到今年年底前我市将新建城镇公厕112座需要改造的公共厕所也将按计划全部改造完成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领导介绍,深入实施“厕所革命”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项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牵头部门,将按照“布局合理、数量适宜、建改并进、标准规范、经济适用、分类实施”的总体要求和“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开放一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全面提高城市公厕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我市城镇公厕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公厕管理长效机制,科学编制城镇公厕建设规划,实施公厕新建、改建提升工程。同时,鼓励引导沿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公共厕所,着力解决城镇公厕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设施陈旧落后、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全面改善中心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对外形象。
完成新建城镇公厕的同时,我市还将修改完善城镇公厕管理办法,将新建改建的城镇公厕纳入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并完善相关考核制度。探索市场化建设管理模式,实现“布局科学、外观优美、功能完善、标识统一、干净整洁、环境舒适、管理规范、方便如厕、群众满意”的目标。
据悉,此次建设改造工程将着重加强城镇公厕规划与设计。对全市城镇公厕的现状、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明确数量和分布的基础上,从群众如厕需求入手,科学预测、统筹布局,大力提升城镇公厕设计水平。
设计时,要按照国标对城镇公厕进行设计,加大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注重公厕建筑体量、色彩、风格与环境风貌相协调,注重考虑残障人士、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如厕问题,充分体现设计的科学性、环保性和便利性。公厕建设将以城区主次干道、人口密集区域、公共服务场所、商圈聚集地、休闲公园广场等为重点,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改结合、规模适度、方便群众”的原则。建设固定式水冲公厕按照二类以上标准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适量建设一类公厕,移动装配式公厕色彩要与周边环境相统一。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还将继续强化城镇公厕管理,按照《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各地区公厕管理责任单位要根据管理权限和范围,建立健全公厕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制定相应的公厕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管理经验,有效整合和利用市场化、社会化资源,鼓励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化企业进行品牌化、规模化连锁经营,确保公厕干净卫生、免费使用。规范设置公厕标识、标志、导向、文字、标牌、图形,增设或改造夜间指示牌。探索运用互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制作城镇公厕电子地图和宣传手册,方便群众通过手机、电脑等渠道及时查询公厕位置。
来源:包头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