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包头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9652|回复: 9

最新通告!包头市春节期间买药一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2-2 14: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有效预防和阻止新冠肺炎发生和传播
共同做好春节期间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用药安全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
现就全市零售药店全面推广使用
“防控登记小程序”
和做好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
四类药品的销售事项
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到访登记。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购药人员到访登记制度,全面推广使用“防控登记小程序”,对进店顾客进行全量登记。从通告下发之日起,所有零售药店关注“鹿城健康365”微信公众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生成场所“专属二维码”,打印后张贴在店内显著位置,供广大消费者到访“扫码登记”。各消费者应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到店出示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店购药。购药时必须扫描药店“专属二维码”,按步骤进行登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下图。


二、落细“四类药品”销售制度。各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的顾客,经“扫码登记”后,要在执业药师指导下,通过平台选择拟购买药品并进行标记、确认和上传,第一时间实现在线预警,有效解决原手工登记信息不真实、漏报、虚报等问题。针对老人及儿童等群体购买上述“四类药品”,零售药店需进行平台“辅助登记”后销售,严谨不登记出售“四类药品”。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中的“哨兵”作用。同时,有助于大数据流调,尽可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强化环境人员防护。各零售药店要主动配合所在社区做好从业人员管理,营业期间员工必须按要求穿工作服、佩戴口罩。每天上岗前,所有员工必须测体温,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上岗,并按规定程序报告。同时,按照社区防控部门要求和零售药店防控标准,做好店内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工作。
四、保障药械稳定供应。各零售药店要畅通进货渠道,履行好药械安全主体责任。务必确保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从合法渠道购进,严把进销存关键环节。积极组织货源,稳定医药价格,不作虚假宣传,不囤积居奇,切实担负起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保障全市人民日常及防疫所需药械的市场供应。
五、履行主体防控责任。各零售药店需在门口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语,提示进店购药顾客佩戴口罩和测温、出示健康通行码、进行防疫登记,并张贴相应流程图。同时,安排专人进行体温检测。对不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测量、不扫码登记的顾客,拒绝其进入药店购药。严禁用“防控登记”小程序替代测温、核验“疫情防控健康码”等环节。对体温超出37.3℃的,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特别是有国外出行或回归经历的以及从中高风险地区入包返包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六、强化辖区监管职责。各旗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结合文明城市整改提升行动和节日期间市场安全检查等,继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监管,保证监督无遗漏、全覆盖。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和经营假劣药品行为。同时,要强化对“防控登记”小程序的宣导、推广、应用和规范登记,对防疫工作不具备落实条件或落实不到位的零售药店,坚决予以关停,确保疫情防控和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rgb
<font style="color:rgb(51, 51, 51)">rgbrgb
<font style="color:rgb(51, 51, 51)">rgbrgb
<font style="color:rgb(51, 51, 51)">rgbrgb
<font style="color:rgb(51, 51, 51)">rgbrgb
<font style="color:rgb(51, 51, 51)">rgbrgb

来源:包头市场监管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发表于 2021-2-2 20: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必须的
发表于 2021-2-2 20: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发表于 2021-2-2 20: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发表于 2021-2-2 20: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发表于 2021-2-2 20: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发表于 2021-2-2 20: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落实到位!
发表于 2021-2-2 21: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应该
发表于 2021-2-2 21: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支持
发表于 2021-2-3 00: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爱上包头 ( 蒙ICP备09000539号-13 ) 蒙公网安备 15029002000329号

GMT+8, 2024-9-21 11:05 , Processed in 0.031359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