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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包头的这些医院将承接全市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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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6 09: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关于承接全市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工作医疗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医保慢性病鉴定流程,更加方便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医保慢性病待遇,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内医保发〔2020〕11号)文件要求,切实将慢性病鉴定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市医疗保险局拟下放慢性病鉴定工作至全市部分医疗机构,前期市医疗保险局已经印发了《关于申报承接医保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本着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参保群众的宗旨,根据医疗机构自主申报情况,先期计划每个旗县区选择1-2家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评定,后期根据慢性病鉴定运行情况适当增加相应医疗机构,现将申报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6日,时限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医疗保险局核定鉴定科(市政务服务大楼15楼1508房间)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公正,有事实依据。为便于核实有关情况,反映人要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结束后,市医疗保险局将对医保慢性病鉴定业务进行宣传、培训后,择机下放部分医疗机构。


附件:承接全市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工作医疗机构名单





包头市医疗保险局
2021年1月4日


来源:包头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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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6 14: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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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6 14: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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