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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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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4 10: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北京
为全面提升包头的知名度、美誉度,激发包头人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展示包头城市品位和人文魅力,现公开征集包头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

二、征集要求(一)城市形象宣传语尽可能表现以下内涵:1.包头有山有水有草原的自然禀赋等;2.几千年岁月沉淀的历史印迹、文化符号和文化内涵等;3.新中国成立以来包头的战略地位、工业特点、现代特色等。(二)城市形象宣传语风格要求1.要立意高远、构思新颖,语言凝练、朗朗上口,富有美感,便于记忆、传播和推广。2.必须为新创、原创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宣传语。已宣传、已发表、已使用、既有的宣传语,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3.应征作品尽量为单句。字数原则上在20个字以内,同时最好提供简短的阐释说明。

三、参与方式(一)电子邮件投稿投稿邮箱:33589484@qq.com      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城市形象宣传语”字样,在邮件内容中提供作者联系方式。(二)邮寄投稿邮寄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乌兰道20号包头日报社总编办   张晨(收)请在信封上备注“城市形象宣传语”字样,邮费自理。(三)实地送达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乌兰道20号包头日报社总编办301室

四、评选程序及奖励1.征集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2.入围的作品将进行网络投票。3.对入围的作品及最终采纳作品将发放奖品或稿酬。4.入选宣传语将广泛用于对外宣传、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相关城市形象宣传活动。

五、特别声明1.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若有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2.主办方对入围宣传语拥有排他性使用权,并可根据宣传需要对入围宣传语进行修改、发表和使用。获奖者无权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稿件恕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来  源: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包头市文旅广电局、包 头 日 报 社、包头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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