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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商业概述 (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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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9 16: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一)金融业发展概况从民国八年到二十六年的十八年时间内,是包头金融业发展的黄金时代。那时商业发达,市场繁荣,公私银号和钱庄就有三十多家,存贷汇兑业务十分活跃。


印有西包镇字样的元宝


早在清朝嘉庆年间包头就有了私人钱庄,距今已有一百九十余年。最早的钱庄是复盛公,据说复盛公有两位财东,一位姓乔,山西祁县人,一位姓秦,山西徐沟县人,他们二人于乾隆年间来包经商,先是开设广盛公店,从事米面加工,倒贩粮油和杂货等业务,嘉庆六年改为复盛公,开始经营典当与银钱汇兑业务。由于经营得法,复盛公生意兴隆,数十年内积累了大量资本,复于同治年间增设复盛全、复盛西,经营钱当业务。从此,复盛公、复盛全、复盛西三足鼎立,执金融业牛耳,成为包头首屈一指,举足轻重的商业大户。复盛公还插足粮油加工业、粮店业、农业领域,它的连号有十五处之多,今东河区解放菜园中间即是当年的复盛园,就是复盛公开设的。超过数十年的嬗变,随着工商业的发展,钱庄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从同治年间继复盛西之后,先后开设的钱庄,截至1927年达到二十余家。计有复盛公、复盛全、复盛西、公和源、公和泰、恒源长、广顺长、广顺恒、宝昌玉、复聚恒、兴盛号、兴隆元、谦和诚、天兴恒、广义贞、广恒源、宏义和、复兴恒、懋和允、聚兴钱庄、广和永、汇通银号、和记钱庄等。其中有70%为山西祁县人所开设。资金最多的是乔家独资经营的三家“复字号”,各为白银三万两。广顺恒亦为祁县乔家堡在中堂独资经营,资金白银五万两。其它的六千至一万两不等,这些私人钱庄除办理存贷业务外,每年汇兑总额达二千万元。民国以来官办银行和官商合资银行亦纷纷来包设行,使银行、银号数两增加到三十多家,汇兑总额增加到三千多万元。先后来包设行的有山西晋胜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丰业银行、平市官钱局、西北银行、山西省银行、山西垦业银号和屯垦银行等。晋胜银行:山西官商合资银行。1915年来包开设分行。1928年来包开设分行,1926年因军阀混战溃退的国民军经包西撤,局势混乱,该行见势不妙席卷大量财物撤回太原。中国银行:最初为上海劳宣德组织的官商合资工商银行,清同治时收归国有,更名为大清银行,民国初年重新改为官商合资,改名中国银行。后为南京国民政府收归国有,并发行钞票,称为“拉马票”。该行于1916年来包设立分行,主要办理存款、贷款、汇兑、抵押贷款等业务,由于储备资金充足,发行的炒票可随时兑换,受到工商户和百姓的信任。当时有些皮毛店和货店银根紧缺,该行及时给以贷款,予以扶持,对促进贸易、繁荣市场起了积极作用。1931年设行在胜利路中间南面兴建了三所大院,南大院为库房,中为营业厅,后院为办公室,这条街道遂改名为“中行街”。该行共有职工五十余人,并专门雇用武术家保镖,行长郑相臣。交通银行:1918年夏来包设立分行,为国民党政府四大银行之一,发行的火车图案钞票称为“交通票”,在办理存、贷业务中亦有良好信誉。1937年夏抗日战争爆发,平绥铁路沿线已是炮火连天,该行发行的“交通票”与中国银行发行的“拉马票”均未发生挤兑现象。全行职工约二十余人。丰业银行:1918年来包设立分行,名为官商合办,实际由军阀和官僚所把持。总行设在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市)。该行在当时绥远省都统、皖系军阀蔡成勋支持下发行钞票。据说包头分行的基金只有三万元,而市面上流通的“丰业票”却有四十万元,抗日战争爆发,该行因信誉不佳,发生挤兑现象,负责人遂匆忙宣布歇业,一跑了之,据估计,市面流通的“丰业票”约有三十万元未能兑现,变成废纸。平市官钱局:1920年由绥远省都统马福祥设立的官办银行,发行“平市官钱票”,包头设有分行。以后在绥远省各大县均有分行或办事处。包头分行每年营业额约二百万元,约占全省营业三分之一。市面流通的”平市官钱票”,信用比中、交两行钞票差,票值每元低五分至一角。因系地方银行,倡导扶持地方工商业,办理低息长期贷款,但却凭恃官方特权滥发纸币,大搞投机倒把,与民争利。抗日战争爆发后,李大超、李英夫率领的国民兵退驻包头,以武力胁迫将该行库存的银圆和烟土拿走做了军饷,该行借口停止兑现,并于八月间迁至陕坝,改名为绥远省银行。当时流通市面未能兑换的“平市官钱票”数额很大,商民损失严重。西北银行:1925年随“西北督办公署”移设包头。发行的钞票称为“西北票”,流通全绥和察哈尔、陕西、宁夏管区内。1926年西北军撤退时,即不收兑,估计在包流通和作废的“西北票”约八十万至一百二十万元。不仅如此,西北军撤退时,还胁迫商会和大、中富户捐助军饷约六百万元;商会为供应军需,又以麻纸印发五百万元“临时流通票”,这些流通票并不兑现,旋即作废,群众斥之为“阴府钞票”。西北军撤退时,还抓走大量车辆和骡马,巩步奎的西北第一军和孙岳第三军的士兵,甚至白天闯入民房抢劫,总计这次大兵灾给包头工商业造成的损失约达三千万元(见《包头工商史料》173页),是包头历史上空前未有的一场大灾难,从此包头经济元气大伤,经过多少年才逐渐恢复过来。山西省银行:1928年张作霖奉军撤走后,阎锡山重新统治了绥远,山西省银行在归绥设立办事处。当时国民党政府已废两改元,发行统一的货币—法币,但山西省银行仍继续发行货币,在阎锡山统治区内流通使用。“山西票”从不兑换,流通在包头作废“山西票”约十六万元。山西垦业银号:1934年来包设立分庄,伪称以“山西实物库为基金”资本五十万元,欺骗人民使其印发的钞票。抗日战争爆发后撤离包头。两三年内获取五十多万元。屯垦银行:是屯垦贸易商行派生的一家银行。1934年由阎锡山组设的绥西屯垦督办公署(地址设在包头),在富三元巷兴建一所大院,开设屯垦贸易商行,名为供应屯垦军及其家属所需生产、生活物资,实际上利用军车(屯垦军有一辆专用火车,七节车皮)从太原、北京、天津等地大量贩运各种货物在市场上倒卖。因经营范围广、数量大,时感资金不足,便另开设屯垦银行,发行“屯垦钞票”,屯垦银行经理由绥西警备总司令、绥西屯垦督办公署坐办王靖国的外甥女婿张圣舆担任。为使屯垦钞票在市面流通,张圣舆竭尽拉拢、贿赂地方官绅之能事。当时广恒西因皮毛外销不畅,负债十万多元。该店经理董五三担任包头商务会会长。为了拉拢董五三,张圣舆慷慨答应贷给广恒西长期无息贷款“屯垦钞票”十万元。作为回报,董五三以商会名义发出“转牌”(通告性质),通知全市大小工商业户一律周使“屯垦钞票”,勿得抗拒。“屯垦钞票”在包头流通使用后,后套、后山、伊盟、萨县等地也纷纷流通使用。为避免滥发钞票遭到地方反对,“屯垦银行”以请客送礼、吃喝玩乐、赌博、嫖娼、吸毒等各种手段拉拢地方官、绅、豪、商。平康公司的西小院和马王驼社大院内,就是他们经常寻欢作乐的聚会地。屯垦银行究竟有多少储备基金,印发了多少钞票,该行一向秘而不宣,地方官绅亦不闻不问。估计发行的钞票约有五百万元,抗日战争爆发后,该行准备撤离包头,群众闻讯后纷纷前往挤兑。该行为稳住阵脚,开始时也兑换了一些,中间又改为用烟土与实物折兑,但玩弄花招,经常改变兑换地址和限制时间,群众连夜排队,拥挤不堪,八月间该号索性撕下假面具,停止兑换,席卷财物溜回太原。估计未能兑换作废的“屯垦钞票”约二百万元(后套、后山等地未计在内)。总计,由外号“绥西王”王靖国直接经营控制的“屯垦银行”和“屯垦贸易商行”这两家官僚企业,通过乱发纸币,倒买倒卖,不到两年半时间,搜刮的民财即达一千万元。综上所述,金融业对促进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市场调节起着积极的和有益的作用。但是,民国以来,由于不少官办和官商合办银行滥发纸币又屡屡停兑给人民带来的损失也是巨大的。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封建军阀和官僚资产阶级只顾搜刮民财,不管人民生活的反动本质,民族资产阶级也深受其害。手工业的兴起 :包头手工业产生的时间,大约在清朝初年。那时就有山西一带的技术工人经过包头深入牧区承揽加工、修理和制作畜牧业生产用具和牧民生活用品,每年春出冬回,叫“做走青生意”。随着包头市镇的形成,这些技术工人有些逐渐定居下来,开设坐铺,但规模不大,多系“父子班”“兄弟班”。到咸丰、同治年间才有了较大发展,相继产生了一批手工业作坊,并收授学徒,雇用工人。清末民初,手工业已发展成为一个门类齐全包括铜匠、铁匠、银匠、砖瓦匠、皮匠、毡毯、缝纫、柳制等各种手工制品的行业。这些行业的组织称为“十六社”,即1.金炉社(包括银匠、铁匠、铜匠),约有67户,年产金银首饰800余两,各种铜铁制品3万5千余件。2.鲁班社(包括木匠、砖瓦匠),约40余户,年产木器1万余件,砖瓦120万块。3.合义社(黑皮匠),约30余家,年产各种皮件5000套。4.毡毯社(包括毛毡、毛鞋、毛帽),约13户,年产毛毡300方丈,毛鞋1万余双,毛帽3000余顶。5.公义仙翁社(包括干货、点心、糖业),约20户,年产14万斤。6.清水社(制粉),约10户,年产粉条18万斤。7.栽绒社(包括地毯、毛单、口袋),约37户,年产地毯2万5千方尺,毛单1000块,口袋6500条。8.集义社(靴鞋),约20户,年产皮靴、布鞋3万双。9.义仙社(洗染),约30余户,年产色布7000匹。10.威镇社(包括白皮、缝纫),约120户,年产皮衣、皮裤7000余件,各种成衣10万件。11.恒山社(包括造纸、肥皂、麻绳、柳制),约62户,年产白纸6万4千渠,草纸7万1千刀,肥皂50万块。麻绳6千斤,各种柳制品1万件。另外还有六合社(木店),绘仙社(画工),仙翁社(饮食业)、德胜社(屠宰)等。据说,最早来包打铁的是山西定襄人梁某,清朝初年,他在东河区瓦窑沟南口开了个铁匠炉,制作钩、产、刀和箭头等。定襄的铁匠在山西也是远近闻名的。他如毛制品的永和长,造纸业生的天成局,制革业德义隆等都有一百余年的历史。




织口袋工人现将一些主要手工行业扼要介绍如下:毛毡房业:到光绪年间,毛毡房已发展到30余家。毛毡房除制毡外,兼制毡帽、毛鞋、毛袜等。大毡房有永盛茂、天庆西、锦和瑞、广源盛、三义和等。生产的毛毡有十余种。毡帽、毡鞋(红白两色)、绒毡、毛毡除销外蒙、后套、伊盟、后山外,还远销西藏、东北锦州和陕北、山西一带,毡帐篷(蒙古包)、毡袜、毡替(骆驼用的衬垫)、厚毡(几块毡用细绳纳厚、地下铺用)专销内外蒙牧区,销量很大,获利颇丰。不少小作坊经过多年经营,发展成为大作坊,有的资金可达万元。永盛茂经理申世亨在光绪年间还当了包头“大行”(商会前身)总领。毡房具有季节性,春至秋末为旺季,大作坊雇用长、短工可达五六十人,小的约十余人。作坊从业人员有资方、劳方之分。资方包括财东、经理、副理(有财东自兼经理者)、司账人员(大先生、二先生,即会计、助理会计)、营业员,劳方有技工、徒工、杂工(厨夫、下夜及做其他零活者)。资方组织“忠义社”,每三年为一算账期,按厘股分红,劳方组织“公立社”以产值、产量高低定工资。高级技工月工资平均可达十三元,低者十元左右,徒工学徒期为三年,除供食宿外,每月可得补助一二元。后营业衰退,未协调劳资矛盾合并为“忠义公立社”。口袋房:也是创办最早的一种手工作坊。是以各种山羊毛及其下脚料为原料,织成毛片,按尺寸剪开缝成袋,有装粮的口袋,装草的草包,装炭的炭包,以及料兜等,装粮口袋销量最大。道光年间设立的有张口袋房、冯口袋房。单设商铺者有万顺和、三义和等,口袋房、毛单房同属一个行社,共有职工二百五十人,每年营业额七十万元。黑皮房:主要以“大皮”即牛、马、骆驼等皮为原料,经过鞣化、刮毛、熏染后制作皮靴、鞍韂、挽具及各种皮件用具等。它的下脚料可熬制水胶。皮制水胶质优,远销甘、宁、青、新等地。民国二十五年调查统计,当时黑皮房共有三十六家,资本在一千元以上的有四家。大作坊有德和公、德义隆、万聚和、双义恒、双盛德等。德义隆还首先实行新法制革,使制革工艺有了新的改进。黑皮房、鞍子铺、水胶坊共同组织“义合社”,每年营业总额约二十万元。白皮房:以羊、狐、狼、狗、骆驼等皮为原科,经熟化后制作各种皮衣、皮裤、坎肩、皮帽、皮领、皮褥等。到三十年代中期发展到六十多家。每年制作的山绵羊皮衣皮裤、皮褥等约需皮四万张,羔、狐、狼、狗等皮约三万张。全年营业额三十九万九千元。较大的皮房有玉和魁、福义成、恒顺长、常金玉等。木匠铺:主要制作棺材、衣箱、桌、柜、椅、凳和农具用木耧、扇车等。原料除附近农村的杨、柳、榆、桦等木外,还有乌拉山的松柏,以及通过黄河贩运来的红白松。大的木匠铺还代售木料、承包建筑房院、庙宇。因制作的木器均需摆摊或设铺出售,故称铺不称房。代售木料亦有称木店的。大木店有永合木店、公义成、万福森、崇义森、通义和等十余家,资金多者达五千元。大小木匠铺共二十五家(个体木匠未计),工人约三百余人,全年营业额约三十万元。碾磨房:也属于手工业范畴,是乾隆时期从农业户分化出来的。最初是用石碾石磨加工米面,逐渐扩大到榨油、酿造醋、酱,称为六陈行。后又代客买卖、储运粮食,从中抽取佣金(佣金二分,由卖方付),起着粮食经纪人的作用,进而与六陈行分离,成为专业粮店。全市六陈行约有五十余家,资本大者约三万元,小者约千元。其中大者有和义公、复聚成、大有魁、义盛泉、义和成、忠和祥、协和成、恒兴长、义成永、广生店、义盛店、通和店、复盛西油房、广恒茂(后九家经营粮店业务)等。加工的米面除供应市民外,还供应周围地区的牧民。上述情况说明,手工业对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要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但因生产设备简陋,技术落后,许多产品质量不高,加以外受帝国主义产品的排挤,内受封建官僚的压榨,经营者又多墨守成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工业的崛起,不少行业逐渐衰落。据1949年的调查,从民国元年(1912年)到解放前夕,以毛制品业为例,户数由33户下降为30户,从业人员由489人减到142人,生产总值下降了一半。在一般手工业行业中,清末民初的旧字号多半已不存在,特别是拥有20人以上的作坊,大都倒闭。(二)弱小落后的工业旧包头的工业基础十分薄弱,不仅近代工业少得可怜,就是仅有的几家工厂企业,设备简陋,技术也十分落后,没有什么像样的产品。包头工业的兴起比沿海和内地晚了将近半个世纪,考其原因,主要是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魔爪伸向西北后,大量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助长了商业投机活动,遏制了民族工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史料记载,包头最早的工业除民国二年(1913年)开设的漠南矿业有限公司外,在轻工业方面主要有以下几家:包头织布厂:1922年设立,地址在西前街(今东河区胜利路)中间路北,有五间铺面,一所小院,由山西河曲、太原等地人集资组建。设备有四架木机,生产土布。用的棉线为手工纺线,由山西购进。由于设备简陋,技术落后,成本高,质量低,土布销路不畅。一年后改织毛巾,亦因质量欠佳,难与内地国货竞争,于1924年倒闭。鸿兴织袜厂: 1931年开业,地址在西前街中间路南,由北京人来包开设。设备有四架铁织袜机,所织袜子,经久耐用,质量较好,颇得市民好评,还销往后套、后山等地。日寇占领包头后原料购运困难,以旧存原料勉力维持,日趋衰败。抗战胜利后虽欲重整旗鼓,但因国民党反动政府苛捐杂税繁多,通货膨胀亏损严重,于1946年倒闭。晋源西:1928年开设,地址在东门大街路北,有一处大院,四间铺面,加工机制面粉与食油。由山西祁县人张守敬在祁县、太谷和包头集股创办,张任经理,并设有董事会。设备有新式磨粉机和榨油机,因无电力,仍使用畜力。职工三十余人。采取资本主义经营方式,职工按月付给工资,每人每月平均工资约七、八元。年终结算如有盈余,还发给部分奖金。但因经营管理不善,当时又值外国商人大量倾销洋面,这个新兴的民族工业企业不到数年就倒闭了。包头电灯面粉公司:1928年开始筹办,1931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主要由原山东议会会长王鸿一、河北省议会副议长、博山煤矿董事长朱桂山、北洋政府原农林局长米阶平等下野的官僚政客拉拢直、鲁、豫一些资本家合股组建。资本总额为二十万元。阎锡山属下军政要员赵丕廉(曾任南京国民政府蒙疆委员会委员长)、傅作义、王靖国亦分别入股一万元。主要设备有新式英发产钢磨四台和全套发电设备。白天磨面,晚上供应照明用电,日产面粉500袋,发电200瓦,面粉商标为“骆驼牌”。包头面粉公司是在当时开发西北实业的呼声中建立的,是包头最大的新型工业企业。它的创建不仅促进了包头和西北地区机制面粉工业的发展,同时奠定了包头电力工业的基础。在创办初期,公司内部人才济济,负责的董监事、经副理学识能力均较优,经营管理良好,生产的“骆驼牌”面粉质量优良,不但畅销本地区,还远销外地,获利颇大。公司雇用的职工均系直鲁豫三省籍,不是亲戚,便是同乡,企图利用封建地域观念笼络职工忠心耿耿为其效力,并买了一所大院(今和平路交通中队院)成立直鲁豫同乡会联络三省来包经商的商号与山西各地组织的“忻定社”、”祁太社”、“云朔社”等相抗衡。公司还规定,股票只能转让给公司股东和同乡,不得转让给本地人。因系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不参加商务会,也不交纳各种应摊费用。1938年,日寇因加工掠夺物资需要动力,以十万元强行将发电厂买走,包头电灯面粉公司遂改为包头面粉公司,并专门为日寇加工军粉。在加工军粉的掩护下,也零星收购一些小麦,制粉出售。在日寇统治八年间,公司亦有所盈利,但均为内部负责人所得,许多股东未能分红,因而引起权利之争,齐姓、朱姓大股东甚至故意将股票卖给本地官绅李聚五和牛、赵、秦、马等人。日本投降后,公司营业日衰,“骆驼牌”面粉质量下降,也失了往日的竞争能力。虽更换人马,重整旗鼓,但在国民党政府治下,征兵征粮日甚一日,税捐加重,只能勉力维持。解放后该公司改为包头面粉厂,通过民主改革,才重新焕发出生机。后为包头第一面粉厂。福丰面粉厂:1946年创办,机器设备、厂房、院落均系从晋源西购进。集股经营,设有董事会。董事长陈应道曾任萨县县长、绥西行政专员,抗战胜利后弃官经商。经理侯子良,曾任包头市工商联副主任。职工约五十余人。面粉质量很好,营业佳,在机制面粉工业行业中有一定影响。民生面粉公司:1947年初创建,1948年正式投产。股金2000匹市布。设备有都式24吋钢磨两部、美式20吋钢磨一部半机制及其他附属设备。职工六十余人。每天按两班生产,平均日产粉四百余袋(每袋44斤装)。面粉质量优良,除供本地居民食用外,还远销天津等地,深受天津炸油条、洗面精等小作坊的欢迎。解放后,民生面粉公司的业务有很大发展,后实行公私合营,改为民生面粉厂,后为包头第三面粉厂。在电力机械、制革工业等方面主要有:包头电灯公司:日寇将包头电灯面粉公司的发电厂强行夺走后,成立了包头电灯公司,并将原发电机改为三万千瓦,发电量扩大为351万度,职工122人,其中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均系日本人(约30余人)。1945年日寇投降后绥远省政府建设厅派人接收,任命高子英为经理。高曾留学日本,接收时曾择优录用了三、四名日本技术人员,直到1947年全国最后一批遣返日人时才被遣送回国,由于发电机组和线路得不到很好的维修与更新,经常发生停电事故,“马路不平,电灯不明”成为人们讥讽国民党统治城市的口头语。当时百业萧条,经济日趋破产,工商业户用电量锐减,而官僚机构用电又不纳电费,以致电厂收入减少,入不敷出,职工也由原来122人减到100人左右,生产工人只有50余人。新中国成立后电灯公司由人民政府接管,改为包头发电厂,后为包头第三发电厂。漠南矿业有限公司:民国二年(1913年)由阎锡山陆军第九师师长兼包头镇守使(一说晋西镇守使)孔庚发起集股创办。孔早年留学日本,系同盟会会员。来包后了解到石拐和绥西地区煤炭资源丰富,深感当时中国国弱民穷乃实业不振之故,遂决定筹建漠南矿业公司,开采西起狼山东至石拐沟千里煤田,并与三公旗(西公旗、中公旗、东公旗,即乌拉特前旗、中旗、后旗)王爷签订了开采合同,报请都统批准。可是石拐矿区属五当召召地,不归王爷管辖,活佛、喇嘛不同意,孔以武力压迫遭到反抗,最后调去大炮攻打召庙,活佛、喇嘛惧怕,始同意开采,签订了租山合同。漠南公司的股票为每股银洋一百元,原计划发售一千张,筹资十万元,但股票未能如数售出。股东除少数为本地人外,多数为孔庚部下军官。五原的王同春亦系发起人和主要股东之一。由于资金不足,该公司采取边筹资边建矿的办法,从民国二年到民国四年,先后投资兴办了石拐沟拴马桩、五原的乌不浪口以及营盘湾、西官井、密沟等煤矿,民国四年还从英国买回一架采矿机,因无电力未能安装使用。民国五年孔庚调任大同镇守使,漠南公司交由其同乡张绍棠负责。当时,公司已有大小煤窑七座,员工一千二百多人,年产煤炭近二十万吨,营业额四十多万元,实收纯利润八万多元。漠南公司前后经营二十余年,为包头和绥远地区提供了大量煤炭,对促进包头和绥远的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该公司在中后期并未积极组织开采,而是凭恃其取得的开矿权,把全部煤田转租给一些工头、土豪雇用工人开采,从中抽取30—40%的业主费(按产量提取,其中12%交召庙租金),坐收其利。公司提供的设备只不过几间大屋火炕、锹、镢、锤、钻、麻油灯和炭包而已。所有煤窑全部是土法开采,镐刨肩背。工人们头顶麻油灯,用镐、锹搜根挖煤,再把煤从井下背到井上,劳动十分繁重。人们把力气大的工人称为大虎头、二虎头,力气小的称为小工。大工日平均工资约七、八角,小工日平均工资约三、四角,比其他行业工人工资高约两倍。但生产条件恶劣,没有安全设备,伤亡事故经常发生,由于生命没有保障,不少工人抱着“活一天算一天”的想法,染有各种嗜好,如赌博、酗酒、吸毒等。窑主和工头也不把工人当人看待,没有任何福利,死后用风筒子(简易棺材,也叫狗撞头,意即野狗去吃死人时,狗头一撞即破)一埋了事。1938年,日本帝国主义为了掠夺石拐丰富的煤矿资源,将煤炭运回国内,由日本钢铁株式会社夺走了矿业权,成立了“大青山煤炭株式会社”霸占了漠南公司在石拐沟的全部煤田和矿井。他们以大发、大磁两两窑为主矿,兴建了一些办公室、厂房和宿舍,实行机械化开采,掘进使用电钻,井上井下铺设轻便铁路,用拖斗车运输,往井上运输使用吊车。从此体力劳动有所减轻,产量也提高了。但在日寇强制下,工人的劳动强度却大大地增强,病残人员增多。这些病残工人不但得不到治疗,有的甚至被活扔进深沟死亡。由于煤炭运输的需要,日寇还修建了包头通往石拐的铁路。1943年,因我抗日游击队经常破坏铁路打击敌人,铁路运输十分困难,日寇遂将铁轨拆除,重要设备移走,铁路桥梁、道房、站房损坏严重。抗战胜利后,绥远省政府建设厅派人接管煤矿,成立石拐煤炭管理处,由曾任过包头等地保安司令的赵炽昌担任处长,绥远省自卫军二路司令部参谋长韩梅圃为主任,地址在东河区民生街路北大院内。在国民党反动统治下,既不关心工人疾苦,也不努力提高生产,因此设备破旧,产量不高,一个时期还实行煤炭凭票定量供应,本地缺煤,他们却把煤炭运往外地高价出售,牟取暴利。工人们仍然过着痛苦的生活。




永聚铁工厂旧址包头永聚铁工厂:前身为金盛源铁工厂,于1923年开设,原为一个小型铁工厂,1925年续资2500元,扩大了生产规模。主要生产民用火炉、铁锅、农具等。当时包头几家铸造厂生产的白口铸铁沙型锅,成本高,体积笨,金盛源采用新工艺,推广内地生产的广锅,这种锅质轻成本低,很受市民欢迎,生意日益兴隆。后将开炉时用的风力由手工轮式风力改为电动风机,并逐步配备了冷加工设备和车床、刨床等,形成有铸造、木模、机器加工等能力工厂,还兼营自行车、五金、瓷器、玻璃等。1937年和1943年又分别在五原和厚和(令呼和浩特)开设了分厂。日寇投降后,原经理河北交河人刘子荣和他的两个弟弟刘子贵、刘子久,将金盛源及两个分厂停业,退清各股东股金,把包头金盛源改名为永聚铁工厂,弟兄三人合股经营。新中国成立后永聚铁工厂实行公私合营由刘子贵任厂长,刘福俊、刘毓东任副厂长。公私合营时,经过清产核资,该厂实有资金12万元,是包头市最大的私营企业。1983年该厂转产为包头啤酒厂。包头皮革厂:1938年日伪统治时期由日本人开办。当时日寇为了将掠夺的皮张就地加工,制成半成品运回国内,强占了南门外东南方菜农的土地约一百亩,建立了这个厂子。厂子的名称曾几度更改,先称“蒙疆皮革株式会社包头工厂”,后又改名为“蒙满畜产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工厂”、“蒙满皮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工厂”。厂址和厂房都较宽敞,还建有俱乐部。厂内的机器、设备及化验仪器都是日本国内改革下来的旧机器。管理人员10名全部是日本人,中国工人约七十余人。主要生产牛底革、牛带子革等军需革。生产的皮革从铲皮、破皮、压皮到裁皮,均使用机器和电力,其他工序仍为手工劳动。年产重革六十吨,轻革三十一万平方公寸。抗战胜利后,该厂由绥远省政府建设厅接管,派李运清任厂长(1948年化学专家贺宗生曾来厂负责,时仅一月)。由于经营不善及原材料、技术、时局等种种原因,生产量比日人经营时下降了一半,生产的发蓝皮和鹿皮底亦销售不畅,职工由原来的百余减少到四十人左右。新中国成立后,包头皮革厂由人民政府接管,后为包头皮革皮鞋总厂。石棉云母厂:1939年由日本统治者开设,开采的石棉、云母运回日本经销。地址:石棉部分在金龙王庙南头,云母部分在中山路路北,矿区在前旗、固阳附近山区。雇用中国工人二百余名,临时工约一百五十余人。日本工头手持木棒监视工人劳动,见工人稍有休息,非打即骂,或扣发工资。工人们在日寇的皮鞭下,饱尝亡国之痛。日寇投降后,国民党政府因产品销路不大,利润微薄,未组织开采,机器设备任其损坏、闲置了数年。除上述几家工厂外,还有八福工厂(生产毛毯、毛衣,1936年开业,1946年歇业)、益民面粉厂等,这就是旧包头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三)日伪统治下的包头经济1937年10月17日,日寇侵占了包头。日军进城不久,就成立“物资调配班”,搜刮掠夺各种毛800万斤,大小畜皮16万张。1938年日寇将包头县改为包头市。同年,日本的八大洋行三井、三菱、钟纺、日毛、大蒙株式会社等纷纷闯进包头,组织“羊毛公会”,三菱、三井还单独设行,大量低价收购各种皮毛牲畜产品。日寇还强行夺走了漠南公司的矿业开采权和全部煤田,夺走了电面公司的发电厂,成立了掠夺皮革产品和云母石棉的皮革厂和云母石棉厂(见前工业部分)。1940年8月,包头商务会奉命将原来的“九行”、 “十六社”取消,组成26个同业公会,即皮毛业、杂货业、货店业、京货业、布业、米面业、油粮业、药材业、纸烟业、蒙古行、牲畜业、运输业、当业、木业、饼饽业、染业、靴鞋业、白皮业、糖粉业、制革业、成衣业、毡业、画漆业、银铜铁业、栽绒业、阿片业等。还有五个组合:即理发业、饮食业、果茶业、旅店业、肉食组合。从1941年3月起,日寇在包头实行经济统制,包括金融统制、贸易统制、物质统制、贩卖统制,各行业输入原料和出售商品均需到统制机构去批。连火柴、日光皂、洋腊等也在统制之列。由于日寇的经济统治,严重地打击了工商业的活动,蒙古行首当其冲,纷纷倒闭,抗战前的1936年蒙古行还有100多家,1941年以后只剩九家,从业人员降为164人。钱当行为日寇取而代之,粮店、货店、棉布等各行各业均受到很大限制。同时各种税捐也日益加重,各商号因亏损而歇业者不计其数。抗战前夕包头工商户约有两千多户,1941年只剩下一千一百多户,在日寇统治包头期间,日本特务机关还利用汉奸组织“通商委员会”和“包头保商团督办”为其掠夺我国的物产资源服务。下面是日题占领包头后设立的一些重要经济机构:蒙疆银行。1938年开设。大批印发绘有“骆驼图案”的钞票,称为“蒙疆票”或“骆驼票”,票面分一元、五元、十元三种,流通市面的数额约达三百万元,蒙疆银行成立后,即将过去的银行钱庄一律取消,强迫合并,并暗中以低价收买中、交钞票,破坏国民党政府的金融政策,扰乱后方金融。1945年日寇投降后,蒙疆票宣布作废,人民手中持有的数百万钞票变成废纸。同和实业银行:日寇侵占包头后,强迫复盛公、复盛西、晋兴钱庄、广恒源、吉履谦等五家私人钱庄合并,于1938年组成同和实业银行,资金十二万元。掌握大权的日本顾问有十名左右,各部负责人多系经过培训的朝鲜人和东北人,原五家钱庄的店伙大部留用。业务以商业性质的存放、汇兑、抵押为主,利息为存一、放二、汇二。一年与厚和(今呼市)、大同、张家口、北京、天津等地的汇兑额达一千万元。总计每年可榨取利润一百万元。日寇投降后,日本顾问逃走,银行财物在混乱中失散,或被内部人员盗窃,或为接收人员中饱,五家私人钱庄投资的十二万元亦付之东流。大蒙公司:1940年设立。当时抗战已进入第四个年头,出现持久战局面,日本帝国主义已深深陷入侵华战争的泥坑中,人力、物力、财力受到巨大损失。因此,大量搜刮中国的财富和物产资源,实行以战养战,就成为日寇的一项重要政策。大蒙公司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成立的。它的经营范围很广,凡是各地进入包头的货物均行收购,如盐、土碱、甘草、发菜、肉类以及化学、五金等制品;并垫支部分商贩外出收购日本所需生产原料及生活用品。畜产公司:1941年设立。当时中国政府加强了对日寇的经济封锁,在边境地区和主要交通要道设立缉私处,禁止重要物资进入敌区。因此,甘、宁、青和乌、伊两盟以及后套、后山等地进入包头的皮毛大大减少。为了反封锁,日寇一方面在输入皮毛的几条主要通道上加强兵力,派特务和伪军驻防保护;另一方面成立畜产公司,实行皮毛统购统销,并采取以物易物办法,以布、绸、糖、茶、烟等货物换取皮毛。其他禽畜副产物如肠衣、猪鬃、鸭、鹅毛均在收购之列。数年内,这个具有垄断性质的公司,为日寇搜刮了不少宝贵的牲畜资源。土业组合:日寇为了毒害中国人民而专门设立的一个机构,鼓励农民广种鸦片,对鸦片实行统购统销,收购的鸦片,制成片、棍两种,然后销售给烟馆,烟馆需要经批准,并按月缴纳税金。外销鸦片则制作成板子(一百两为一件),一部分运销日本其他统治地区,或供吸食,或加工成更为烈性的“红矾”“白面”出售;另一部分售给甘、宁、青和后套、后山等地来包经销皮毛的商人。日伪当局禁止私人贩卖烟土,但因包头烟土价格比北京等地便宜,仍有人冒险偷偷倒卖。一个时期,一些烟土贩子竟雇用妇女和儿童在阴户和肛门内携带外运,称为肛门水门队,并有“警察不如土客”的说法。在日伪统治时期,包头市烟馆充斥,大小烟馆36家,吸烟人数增加了一倍,到处可见衣服褴褛、萎靡不振的烟民。烟土为害,令人触目惊心。经济监察署:由日本宪兵队于1942年设立。地址南圪洞三官庙巷路北院内。这个署网罗了五十多名汉奸、特务,分别把守五个城门,检查出城的各种货物与人身,是否有通商委员会及日本公司、洋行的证明和凭据,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还经常闯入商户与民宅,检查有无私藏囤积违禁物资和暗中进行交易等情况,如有违反连人带物送交宪兵队处理,并趁机进行敲诈勒索。上述机构外,还有日本“陆军仓库” “普通仓库” 以及兴亚当等。1945年日本投降后,这些经济掠夺组织随着日本帝国主义的彻底失败而告终。(四)抗战胜利到新中国成立前夕抗战胜利后,包头工商业曾一度出现生机,但只是昙花一现,不久国民党反动派点燃内战烽火,工商业又重新陷入衰退和多灾多难之中。




日伪时期建设的包头自来水厂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其间,官僚资本勾结封建势力控制了包头的经济命脉,各种苛捐杂税、非法摊派、抓兵征丁日甚一日,通货膨胀犹如脱缰野马,恶性上升,不可遏制,整个经济陷于一片混乱。当时社会上兵匪猖獗,娼妓、吸毒、赌博盛行,治安不良,除少数勾结帝国主义和官僚买办的投机商业外,一般工商业处于全面衰退和奄奄一息之中。据1949年的调查,全市的商业户号称有3173户,实际上坐商只有780户,其中雇用10人以上的商号占10%,行商有376户,而小贩就有2019户,占商业总户的75%。盛极一时的蒙古行坐商只剩下三家,即德裕隆、成记、广和祥。位居商业之首的皮毛业,在货币贬值、物价暴涨的情况下,经营也日益衰败,十分不景气。工业、手工业也大多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不少工厂、作坊关门歇业。到1949年,包头残存的手工业有1065户,从业人员2587人,平均每户只有二人多,作坊之小,可见一斑。至于工业,属于公营的工厂企业只有六家,即包头发电厂、包头皮革厂、包头自来水厂、包头印刷厂、包头井子沟食品加工厂、包头酿造厂。职工总数只有300人左右。包头自来水厂职工为27人,生产工人只有6人。包头酿造厂职工有4人,实际上属于工场手工业。至于其他仅有的少数几家私营工厂企业,也都设备陈旧、生产萎缩,在困境中艰难地挣扎着。





来源:老包头记忆 (寇文庆编辑制作)

编辑: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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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4 00: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发表于 2021-9-14 05: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字好小
发表于 2022-5-15 12:59: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印有西包镇字样的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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