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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6月,包头市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1515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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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2 10: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2020年以来,我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自治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文件精神,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全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全面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结构,全市房地产市场保持了平稳发展、持续向好的态势。

上半年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同比减少。2020年1-5月,全市房地产业完成投资同比减少23.11%,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同比减少23.6%,其中:住宅开发完成投资同比减少28.02%;非住宅开发完成投资同比增长22.6%。2020年1-5月,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为50.6%,呈逐年上升态势。


2.房地产业创税同比减少。2020年1-5月,我市房地产业直接创税13.98亿元,同比减少25.16%,占同期全市税收总额的15.04%,占比较上年提高1.26个百分点。直接间接累计实现税收33.16亿元,同比减少25.8%,占同期全市税收总额的35.69%,占比较上年提高2.73个百分点。


3. 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同比下降。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共有124个,建设规模2584.2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总额1166.4亿元、施工面积1639.49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5.74%、增长7.76%、减少7.23%,其中:新建项目15个,建设规模268.75万平方米,施工面积40.03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8.06%、减少19.96%;续建项目82个,建设规模1802.63万平方米、施工面积1295.17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8.97%、9.08%。房地产项目新立项22个,面积266.19万平方米,立项规模同比增长0.8%。全市正在进行的房屋征收项目14个,总征收面积128.13万平方米。


4.新建商品房供应同比下降。2020年1-6月,全市上市新建商品房项目63个,批准预售商品房14950套、面积174.16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11.54%、9.84%,其中:新建商品住房12634套、面积157.46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13.55%、9.22%;新建商品非住房2316套、面积16.7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31%、减少15.27%。


5.新建商品房销售逐渐回暖。
2020年1-6月,全市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15154套、面积176.94万平方米、金额120.54亿元,同比分别减少8.61%、7.12%、8.3%,其中:新建商品住房累计销售12266套、面积152.87万平方米、金额103.24亿元,同比分别减少13.84%、10.07%、8.85%;新建商品非住房累计销2888套、面积24.07万平方米、金额17.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16%、增长17.36%、减少4.84%。


2020年初受全国经济形势下滑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我市商品房交易量同比出现大幅下降现象,2020年 2月底,我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减少55.95%。随着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和有效落实,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全部复工复产,以及2020包头首届商品房网上展示交易会的举办,截至2020年3、4、5、6月底,全市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同比分别减少38.7%、25.99%、15.93%、7.12%,我市房地产市场逐渐回暖。


6.新建商品房库存略有上升。
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可售新建商品房69181套、面积761.52万平方米,库存面积较2019年底增长3.35%。其中:可售新建商品住房36203套、面积458.13万平方米,库存面积较2019年底增长4.1%,去化周期14个月,处于10-18个月的合理区间;可售新建商品非住房32978套、面积303.39万平方米,库存面积较2019年底增长2.23%。


7.二手房交易同比下降。2020年1-6月,全市二手房成交12578套、面积100.34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16.44%、17.64%,其中:二手住房成交12193套、面积97.74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15.51%、16.12%;二手非住房成交385套、面积2.6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38%、50.94%。


8.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稳中有升。2020年1-6月,全市、市五区新建商品住房房价中位数分别为6765元/平方米、7104元/平方米。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住宅价格指数,2020年1-5月包头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同比价格指数分别为100.1,104.5,由高到低排70个大中城市45位、41位,我市排名靠后、涨幅较小。

二.主要特点


1.一线房企销售位居全市前列


随着众多一线房企的进驻,为我市带来了先进的建筑设计、经营理念以及完善的配套管理,在引领房地产市场的同时,其销售不论按企业还是按项目排名,均居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的前列。2020年1-6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排名前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富润、万科、富力、恒大、新城亿博、碧隆、中海、德隆、松石、新城亿卓;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排名前十的项目有富力城D区、包头吾悦广场、碧桂园凤凰天域、富力华庭一期、中海河山郡、寰达嘉苑住宅小区、兴盛集镇、万科中央公园、恒大华府三期、东河新城吾悦广场。



2.新建商品房住房销售仍以刚需为主


2020年1-6月,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仍以140平方米以下的刚需户型为主,销售占比达到80.7%,其中: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90平方米以下、90-100平方米紧凑型刚需市场占有率较上年明显下降,销售占比分别为8.35%、11.45%;100-130平方米的刚需户型销量占比最大,达到48.25%;130-140平方米的首改需求市场占有率有所上升,销售占比达到12.65%;140-150平方米的其他改善性需求市场占有率有所下降,销售占比为7.48%。


3.中等价位楼盘成为市场销售主力


2020年1-6月,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以5000-9000元/平方米单价段的房源为主力,共占总销量的65.88%,其中:5000-6000元/平方米单价段的低价房源销售占比为9.26%,呈下降态势;6000-7000元/平方米、7000-8000元/平方米、8000-9000元/平方米单价段的房源销售占比分别为21.35%、21.35%、13.92%,呈上升态势。在“稳房价”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下,9000-14000元/平方米单价段房源销售占比基本平稳,14000元/平方米以上单价段房源的销售占比较少,也基本稳定。


三.采取的工作举措


1.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工作


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会同自然资源局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制定8类18项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向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各旗县区住建局下发了做好售楼处和中介机构门店等经营服务场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4个。疫情期间通过电话、微信日报方式,累计督查售楼部1462个(次);累计督查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511家(次)、分支机构6695家(次),房地产估价机构343家(次);累计督查各地区住建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180个(次)。通过实地督查方式,累计检查售楼处及中介机构门店719家、4882处.次。


2.成功举办包头首届网上房交会。


与承办单位京东房产对接并拟定了《2020中国·包头首届商品房网上展示交易会工作方案》,确定了展会主题、参展内容、参展模式、阶段安排及人员分工等内容,完成了网上房交会组织召开、招商、布展等工作,为购房居民提供便捷、高效、安全、智能的看房选房买房网络平台。网上房交会于6月6-7月6日在京东平台举办,共有26家企业的43个项目参展,截至7月6日,本届网上房展会累计点击量399706次;产生意向客户1296组,到访7920组;认购金额102657万元,签约金额55962万元。


3.稳步实施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


根据2019年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拟定了《2020年房地产市场分析研判及应对方案》、《2020年包头市土地供应规模建议》,对2020年房地产市场进行科学分析研判,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为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牵头组织市自然资源局、人行包头市中支等部门,完成了《包头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方案》、《包头市新建商品住房发展计划(2020年)》的拟定,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后于4月23日呈报市政府,6月9日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会后会同自然资源局进行完善后,呈报市政府审定印发。



4.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水平。


按月完成“城房指数”、“全国90个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月报”包头数据及“房地产交易市场日报、月报”住建部直报工作,及时完成编制房地产市场监测报告、房地产运行情况分析及直报张市长月报、周报和2019年监测报告汇总版的编撰。完成2次已开工建设未取得预售许可和持地待建项目的汇总分析,优化市场供应结构,提前化解市场风险。高质量完成配合统计局报送“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直报销售面积和投资数据等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按照《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局各相关科室、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开展房地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编制,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工作。


5.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继续落实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彻底解决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虚高、价格管理形同虚设问题,从源头上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切实稳定市场消费预期。截至6月底,共联合国家统计局完成36个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房价实地调研,共联合市场监督局办理完结33个新建住宅项目的价格备案。


6.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整顿。


印发了《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方案》,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截至6月底,累计检查售楼场所249处/次;查看项目施累计工现场242处/次;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357处/次;走访从事二手房业务个体工商户116处/次。受理投诉举报1313件,回复1287件。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下放外五旗县区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管职能职责的请示》,市政府批复后,组织市房地产市场检查服务中心、外五旗县区住建局召开了交接会议,完成了职能职责下放的交接工作。依据《包头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房地产市场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多次与软件公司对接,完成了系统平台构建的设计工作。


7.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稳定社会预期。


与市自然资源、统计、税务及全市各地区发改部门积极配合,定期发布权威信息,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居民准确认识房地产市场形势,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树立理性消费观念,稳定社会预期。


下一步工作举措


持续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家两会和国家住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的各项工作举措。二是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体制机制。印发《包头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方案》、《包头市新建商品住房发展计划(2020年)》,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开展2020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完成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五是按要求圆满完成包头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六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定期发布权威信息,引导居民准确认识房地产市场形势,树立理性消费观念,稳定社会预期。


来源:包头住房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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