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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了!月底起,包头市正式施行新版医疗价格!(附详细价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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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4 14: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老百姓看病最关心的是什么?看病能不能报销检查一项内容能不能便宜一些Bingo!!!这些都是老百姓最关心的现在好消息来了!2019年11月29日零时起我市将全面实施自治区2018修订版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这意味老百姓以后看病价格将统一快往下看
推进会
11月22日上午,我市推进《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2018修订版》启动及培训会议召开,这标志着我市即将全面实施自治区2018修订版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2018修订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2012版项目价格基础上,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新增项目18项,删除678项,调整987项。

此次政策调整分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调整、政策参数配置、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系统信息数据维护和调试和2018修订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全面实施四个阶段,2019年11月29日零时,我市将正式启用2018修订版推进实施目录。就诊患者结算费用时,执行之日前发生的费用按原2012版目录标准执行,执行之日后发生的费用按2018修订版推进实施目录标准执行。
适用范围
2018修订版推进实施目录中的项目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价格为最高指导价,适用于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市级和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签订医保定点协议约定适用价格。

重点内容
2018修订版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是自治区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改革“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推进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一次重要探索和实践。自治区在2015年以前执行的是2004版项目价格。2015年12月自治区印发了2012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取消药品加成,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蒙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了检查检验和卫生材料等项目价格。我市于2016年12月底,完成了全市33家公立医院2012版价格目录的更新工作。据统计,执行2012版项目价格后,我市参保群众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影像类的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平均降幅20%,检验类的项目费用平均降幅10%,公立医院同步取消了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12类,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从而极大地减轻了广大参保就医看病负担。为及时完善项目价格,规范诊疗行为,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2018年自治区在全面阶段性评估的基础上,对2012版项目价格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现在的2018修订版价格目录。

自治区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以2012版为主,共12类9221项。我市分别于2016年和2019年进行了2012版价格目录的切换工作,2016年底要求全市33家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使用2012版价格目录,暂停使用2004版价格目录,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我市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存在2012版和2004版同时运行,造成价格目录相互之间串换,那个版本的价格实惠就是使用那个版本的价格目录,同一药品在2012版中不予报销,但是在2004版中就可以报销,这样无形之中造成了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也就失去了我们切换2012版价格目录的意义。针对这些问题市区两级医疗保障部门近期将进行严厉查处,并给予相应的处罚。这次全面推开2018版价格目录就是要求全市所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统一使用一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通俗地讲,就是全市所有医疗机构都适用该价格目录,公立医疗机构不管是医保定点,还是不定点都适用该价格目录,对于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我们将通过医保协议管理加以约定,要求适用2018版价格目录,对于一些小诊所、私人医院,不论是不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也要求适用于2018版价格中的指定目录,这也是医保、卫健委、市场监督局三家一起印发实施方案,一起召集大家开会进行安排部署的目的和意义。同时,在这里我们再次明确,切换了2018版价格目录,相应的2012版和2004版目录必须停用,如发现价格目录相互之间有串换行为的,医保、卫健委、市场监督局等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
具体一些价格是怎么调整的?小编这就奉上内容有点多但条条是干货!!!
具体价格目录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高清大图)▽
小编仔细对照了一下2012版的价格目录发现还是有些亮点值得一提的
1.住院床位费、取暖费、空调费、陪床费计入不计出:分级护理、住院诊查费出院当天可以收取半天(12点之前)或者全天(12点之后);专科护理出院当天不允许收取。
2.床上用品医疗机构必须每周免费换洗一次,临时污染确需要拆洗和消毒的每次可收取5元;传(感)染病人使用物品需要销毁可按进价收取;一次性床上用品、病号服、婴儿服以病人自愿购买为原则,必须签有协议放入病历中。便盆、脸盆、尿壶、暖壶等均不允许收取费用。
3.门诊注射、输液、换药、理疗、血透、放疗疗程中不再收取门诊诊查费。
4. 烧伤病房、精神病床床位费加收30%,传染病房加收40%。
5.在病房走廊加床,三级医疗机构最高不超过15元,二级医疗机构最高不超过10元,不得再收取降温费和取暖费。
6.在病房加床,三级医疗机构最高不超过20元,二级医疗机构不超过10元;二人间加床,其余患者按三人间收取费用;三人间加床,其余患者四人间(普通床位费)收取床位费,加床患者按20元/日收取。
7.重症监护病房(ICU、CCU、NICU、RICU等):必须为全封闭,配有中央监护仪以及各种抢救设施,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已含取暖费和空调费,不能同时收取普通病房床位费;未封闭管理的监护病房不得按此标准收取费用;急诊重症监护病房符合条件和管理的,按60元/日标准收取 (含取暖费、空调费);门(急)诊留观床位费20元/日,门诊输液患者不得收取此费用;门急诊患者不得套用“临时污染确需要拆洗和消毒”收取一次性中单或床单费用,床上用品费用已含到床位费用中等等。
以后去医院做一些检查
或者生病住院了一些非常细致的价格就一清二楚了快把这份价目表转发给身边人!
来源:包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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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4 18: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在哪能打印这个表?
发表于 2019-11-25 09: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降价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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