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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高速上两车追尾,司机却商量起这事!机关算尽最终被交警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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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1 11: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一男子醉酒驾车被大货车追尾,由于醉驾,男子便提出花钱私了,并给了大货车司机两万元。而大货车司机想到车辆有全险可以让保险公司修车,为了让交警出现场下达责任报告,便商议让男子找人顶包,可谓是机关算尽,他们的套路最终被交警识破。
9月4日7时30分,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一支队察素齐大队接到报警称,在G6京藏高速527km+700m包头方向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无人员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报警人荣某称自己驾驶重型半挂货车由兴和进入G6高速,约早上5时左右行驶至上述路段时追尾一辆车号为“蒙BYV***”的小型轿车,当民警问及为什么凌晨5时发生了事故,过了两个半小时才报警时,荣某的眼神有意避开了民警,声称双方一直在协商私了。

检查中民警发现,荣某驾驶的半挂货车购买了全保险、驾驶资质正常、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未饮酒,且一般追尾事故均为后车占主要责任以上,那为什么不走正常理赔程序进行理赔处理呢?

民警带着疑问对前车司机任某某(女)、同车人王某(男)进行询问,任某某称自己由呼和浩特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准备去往包头,路上发生了这样的事故。当民警问及事故发生时的各项情况时任某某均闪烁其词,问到事故刚发生时双方打算以什么方式协商处理的时候,任某某竟然一无所知,民警意识到这起案件不是一般的交通事故那么简单,随即将当事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回到大队后民警对两车在高速公路上的监控卡口录像进行了调取,发现事故前车“蒙BYV***”于2019年9月3日下午16时许由呼和浩特收费站驶离高速,车内为两名男子,9月4日凌晨3时20分由呼和浩特驶入高速公路,车内仅有驾驶员一名男子,衣着、体貌特征均与任某某、同车人王某差异明显,随即民警对任某某、王某再次展开询问。在证据面前,任某某、王某二人承认了开车的并不是他们,而是他们的同学梁某某。

原来,“蒙BYV***”驾驶员梁某某于9月3日下午来到呼和浩特市参加同学婚礼,晚上和同学们先后在KTV、酒店房间内多次饮酒,大约至凌晨3时许,同学们都休息了,梁某某独自驾车打算返回包头,在上述路段发生了事故。

事故发生后梁某知道自己喝了酒,就打算给后车司机荣某一笔钱私了处理,随即给他的同学打电话让同学过来帮忙协商处理,于是任某某及王某二人就开车去了事故现场。而发生事故后后车司机荣某下车一看梁某某醉醺醺的样子,明知梁某某有醉酒的嫌疑,还是同意了梁某某私了的想法,最后双方协商以两万元人民币私了,梁某某用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了荣某两万元人民币。

荣某收了这两万元后又想到自己的车是全险,按照一般情况下事故追尾责任划分,后车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如果报警后警察出具责任认定后还可以由保险公司对两辆车进行理赔,于是又和梁某某商议,由梁某某找人假装驾驶员,报警进行保险理赔,梁某某和同学商议后决定由任某某假装驾驶员,王某陪同,随后报警,便出现了民警到达现场的一幕。

经过详细的询问及调取监控录像等取证工作后,民警掌握了案件的全部过程,要求梁某某到大队接受询问,经血液酒精检测,梁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97毫克,涉嫌危险驾驶罪;而后车司机荣某在明知梁某某存在醉酒驾驶的嫌疑,不选择报警处理而选择私了,是对自己及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极大的不负责,经民警对荣某的批评教育后,荣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目前梁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高速公路一支队察素齐大队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他的同学任某某因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内容来源: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艾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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