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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包头一女子在洗浴中心竟做起这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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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0 09: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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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通过应聘进入洗浴中心从事足疗、按摩工作。工作期间,明知她人在该洗浴中心从事卖淫活动,仍作为领班在该场所内与卖淫人员一起生活、工作,且定期从该洗浴中心财务人员处结算卖淫人员所获利润,并代为发放;同时对嫖资进行抽成,从中牟利。

近日,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容留卖淫案件。

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以来,在萨拉齐镇某洗浴中心,被告人赵某某留宿卖淫人员王某、高某某、徐某某、马某某四人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抽取利润。

经审查明,被告人赵某某于2017年通过应聘进入萨拉齐镇某洗浴中心从事足疗、按摩工作。在工作期间,被告人赵某某明知该洗浴中心有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仍作为领班定期与该洗浴中心的财务人员对账,从财务人员处统一领取卖淫人员所获利润,并代为发放。对卖淫人员100元以上的每单抽成5元,从中牟利,其工作期间共获利2000元左右。2018年1月30日凌晨,卖淫人员王某、高某某、徐某某、马某某四人在该洗浴中心按摩房内从事卖淫活动时被内蒙古公安厅治安总队民警查获。2018年10月24日,被告人赵某某被抓捕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在洗浴中心工作期间,明知她人在该洗浴中心从事卖淫活动,仍作为卖淫人员的领班在该场所内与卖淫人员一起生活、工作,且定期从该洗浴中心财务人员处结算卖淫人员所获利润,并代为发放;同时对嫖资进行抽成,从中牟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构成容留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据此,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赵某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来源:包头新闻网
发表于 2019-8-10 09: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为了5块钱坐10月牢值吗?
发表于 2019-8-10 09: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胆子真大
发表于 2019-8-14 14: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管的真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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