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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男子过马路被撞骨折,这回机动车不用负全责,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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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4 09: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走在大街上经常能看到行人不按规定通行也许他们认为“马路随我行,车辆靠边停”网友调侃这叫“中国式过马路”当然,这样的举动背后暗藏隐患
7月2日19时02分许,昆区钢铁大街与三八路囗,史某驾驶车辆由西向北转弯,吴某步行由南向北横过马路,在斑马线上二者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造成史某车辆受损、吴某腿部骨折。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昆区大队民警就该起事故出具责任认定书,双方负该起事故同等责任。民警是如何出具责任认定的呢?

您瞧,信号灯显示的是红灯!本来在事故中就受了伤,医药费可能还要自己拿,这样的结果,谁愿意看到?切记,交通信号灯不是摆设。行人在斑马线上虽然享有优先路权,但汽车不会一踩就停。力的惯性作用,刹车后车辆依旧会向前滑行一段路,昆区交管大队民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这些交通规则不仅是守法,更是一个城市整体市民素质的体现。
来源:包头新闻网  记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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