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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吴中昊、李明等人涉黑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证据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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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0 12: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近期,包头市公安局打掉了以吴中昊为首的涉黑犯罪集团。经工作查明:2005年以来,以吴中昊为首的犯罪集团形成严密组织,层级分明、分工明确。该犯罪集团主要从事高利放贷非法经营犯罪活动,通过高利放贷、虚假诉讼、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手段聚敛了巨额财富。该犯罪团伙成员多是原包头体校拳击队队员,身材高大壮实,有的身有纹身,在犯罪过程中对受害人造成巨大威慑和心理恐惧。该犯罪集团犯罪多用“找关系”、“走后门”,尤其是通过所谓司法程序坑害受害人,对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司法机关形象,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造成了极大破坏。


目前,该犯罪集团成员郝燕清(绰号阿南)、谷俊卿(绰号巴特)、刘国栋、孙涛、王振江、赵鑫、任瑞东、王铎峰、宝福强、赵宁、董志宇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并执行逮捕。为进一步彻查该犯罪集团违法犯罪事实,市公安局扫黑办自即日起,再次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该犯罪集团成员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敦促该犯罪集团其他涉案人员立即主动到市公安局扫黑办投案自首,如实供诉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从宽处理,对于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


二、请曾经遭受该犯罪集团及集团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该犯罪集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检举揭发如下各类线索:

(一)涉嫌非法经营、高利放贷、虚假诉讼、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涉嫌采取暴力或软暴力威胁手段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


(三)涉嫌故意掩饰、隐匿非法所得及其孳息,公然对抗司法机关调查,妨害公务,拉拢、威胁、恐吓他人做伪证,帮助逃避打击等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


(四)涉嫌拉拢腐蚀、内外勾结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及“保护伞”、“代理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


(五)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三、举报方式:

来访、来信地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扫黑办(包头市青山区兵工路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邮编:014030。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


联系人:  于警官 电话:0472-3350048(工作日8:30-17:30)13314842858;        
韩警官 电话:0472-3350060(工作日8:30-17:30)15848231986;
丁警官 电话:0472-3350052(工作日8:30-17:30)13304728603。
来源:鹿城警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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