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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一干部仓皇出逃躲入太平洋海岛,回国投案随身只剩电饭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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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6 17: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2019年5月18日,在川流不息的北京国际机场T3航站楼,一个落寞的身影慢慢地走出站口,此人正是出逃半年、最终选择回国投案的李昊。在见到专案组工作人员的一瞬间,他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在其装有随身物品的纸箱里,除了几件带着汗味的旧衣服和几支红霉素药膏,就剩下一个电饭煲。
  贪心作祟,挪用农民养老钱
  李昊,出逃前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兴胜镇人民政府社保平台主任,主要工作职责是帮助辖区内农民办理社会保险等事宜。
图为李昊严重违纪违法案卷
  李昊外逃的日子,可以用“胆战心惊、心力交瘁”来形容。
  为了避人耳目,李昊不敢去人多繁华的地方,更不敢与当地华人接触。仅仅20多天,出逃时在机场换的3000美金就所剩无几了。
图为李昊(左一)在谈话笔录上签字。 尹兆书 摄
  为了生存下去,李昊干起了保洁、搬运、装修等各种小时工。靠打零工维持的生活异常艰难,为了节约花销,半年间李昊辗转多次搬家。“白天拼命干活儿希望晚上能倒头就睡,但夜里总是在焦虑中惊醒。”说起当时的生活,李昊一言难尽。
  为了隐藏行踪,李昊购买了当地的电话卡,有一段时间还退出了家里的微信群,并拉黑了家人。身在孤岛不可怕,心在孤岛才可怕。短暂的“安全感”过后,和家人失去联系的李昊渐渐觉得,他不是逃跑了,而是被整个世界遗弃了。“最难过的是夜里醒来,想家人,害怕就此与亲人天各一方。”回国后的李昊对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
  周密部署,打劝结合促归案
  李昊出逃后,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组建追逃追赃专班,配齐精干力量,持续发力,精准开展追逃工作,确定了“打劝结合、以打促劝”的追逃思路。
  2019年2月14日,青山区纪委监委对李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党纪政务立案,依法对李昊的房产、汽车及银行卡予以冻结。2019年3月21日,青山区纪委给予李昊开除党籍处分。
  与此同时,专班积极与李昊原单位及其家人沟通,动员原单位领导晓之以理,劝其早日回国配合调查,积极主动上缴涉案款,争取宽大处理;动员其家属动之以情,利用亲情感化使其尽快回国投案。
  在与李昊取得联系后,专班循序渐进向其宣讲有关法律、政策,逐渐打消了其规避责任、逃避现实的侥幸心理。在一系列打劝结合措施的推动下,李昊的思想逐步发生变化,迫切归国的思想越来越占据上风。
  中央追逃办将该案列为重点案件,有关负责同志赴内蒙古靠前指挥,召开案件协调会,制定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持续指导和关注该案,追逃追赃专班不断提高与李昊接触的层级和频率,逐步与李昊建立互信关系。经过多轮次通话,李昊先委托其大哥向青山区兴胜镇人民政府账户上交120万元涉案款,最终于5月18日回国投案。
  驰而不息,追逃追赃再出发
  “即使我犯下如此大的错误,党和国家仍然没有放弃对我的挽救,让流落海外、独在异乡的我深深感受到了党组织对我的宽宏包容和关爱惋惜。”李昊在忏悔书中写道,“我现在怀着无比的愧疚和悔恨,真诚地对这期间无数次帮助并拯救我的同志们说声谢谢,是你们把我从深渊中拉了回来,是你们给予我第二次生命。”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李昊的反省是深刻的,教训也是深刻的。“我的错误源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迷失,在平淡繁忙的工作中麻木消沉,逐渐忘了自己当初入党时的誓言。其实任何一个普通的工作岗位都是对意志的锤炼,任何看似普通的家庭生活在失去后也会显得无比珍贵。”
  “人生有‘回车键’,却没有‘退出键’,如果有肯定会被我按到掉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昊最终还是做出正确选择。正如他自己所说,正常人的生活是最幸福的生活,看似平淡无奇,却是异常珍贵。
  “下一步,全区各级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机构将驰而不息地推进追逃追赃工作,聚焦聚力重点难点案件,精准发力,扩大战果,全面打好‘天网2019’专项行动攻坚战。”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 王小宁  贾晓红 徐丽敏 田芳)
回国投案才是正途
  1977年出生的李昊刚刚步入不惑之年,却在最年富力强的时候动起了走捷径的歪脑筋,最终事情败露;本来以为远走他乡就可以回避问题,但最后还是不得不面对自己真实的内心。
  回国后的李昊懊悔地表示: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章制度履行程序,千万不要有非分之想,一旦动了私心杂念,总有一天会出事。他也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警戒他人,千万不要贪图小便宜。现在,无处不在的监督网不会让任何一个外逃人员逍遥法外。
  外逃仅仅半年,李昊就认清形势,主动回国投案,这一战果是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是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通过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使办理追逃追赃案件的资源和力量得以有效整合,构建起上下一体、多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扎实开展天网专项行动,进行重点案件攻坚,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截至目前,共追回在逃人员39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1人,“猎狐”对象4人,5个盟市实现“清零”工作目标。今年1至5月追回在逃人员12人。事实再一次证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奉劝外逃的腐败分子,放弃幻想,回国投案才是正途。(王小宁)
内容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内蒙古纪委监委”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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