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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国际禁毒日,市委统战部组织包头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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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6 10: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活动时间:2019年6月25日上年9:30-11:00活动地点:包头市东河区禁毒教育综合基地活动主题: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筑牢北疆禁毒防线


市委统战部积极参加了6.26包头市“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筑牢北疆禁毒防线”主题活动,并积极组织包头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20多人,在东河区禁毒教育综合基地开展了禁毒咨询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解答群众现场咨询30多人次。


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禁毒宣传页、案例讲解、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开展禁毒知识宣传;积极向群众发放和讲解《禁毒法》,普及禁毒知识。








我国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6.26国际禁毒日

远离毒品,学会说不
来源:包头金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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