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特殊人群子女入学
①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落实“一人一案” (为每个残疾学生单独建立个人成长档案),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教育安置建议。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当地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要积极与有特殊教育学校设置的旗县区教育局进行沟通、协调,协助解决入学;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② 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按时入学。
(4)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年6月中上旬,登录“包头教育云(bt.nmgjyyun.cn)”实施网报,具体时间以各旗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规定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