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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吗?看看事实是如何胜于“雄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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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3 09: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为了逃避电子监控
让自己在开车时更“放心”随意
个别驾驶人难免做一些“掩耳盗铃”之事
——遮挡号牌、变造号牌
不过
这些违法行为
都难逃交警“法眼”及“天眼
案 发 情 况
3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友谊大街与呼得木林大街交叉路口,一辆由北向南行驶黑色奥迪轿车后尾部上的白色物品引起了特勤大队注意。


想在包头遮挡号牌
这是不可能的
最强大脑”已锁定目标
最快的双腿”立即出动
让套牌车无处遁形!
在被拦截的黑色奥迪轿车尾部车牌的位置上,民警看到:车辆号牌中间的三位号码被一张白纸牢牢的给遮挡住了,面对民警的询问,奥迪车司机表示,车辆号牌被遮挡不属于自己的故意行为,并一口咬定对于车辆号牌被遮挡的事情毫不知情。



以为有这块“神器”
就可以想变就变
蜀黍告诉你,没门!
法 律 补 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以下罚款。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对驾驶员给予: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行车上路,平安是福
包头交警正告交通参与者
当对法律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任何试图触碰警方执法底线的
违法行为
警方都会以“零容忍”的态度
竭尽全力依法捍卫法律权威
以确保美丽鹿城交通
有序、安全、畅通

来源: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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