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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的哥”丢了“饭碗”,你犯啥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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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3 09: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正值周末
凉风习习
美丽的鹿城灯光如昼
来往的车辆川流不息
正是亲朋好友相聚
把酒言欢后
乘兴而归之时……
现 场 直 击
3月13日,固阳交管大队民警在固阳县S211公路二相公、毛胡同村附近进行日常的路检路查时,一辆出租车被民警拦下。在警方对其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检查时,一股浓郁的酒味从驾驶室内传出。

胆子真大
你是在挑衅蜀黍的火眼金睛嘛
你犯的错很严重
民警随即拿来酒精测试仪对驾驶着蒙BT**60的司机吕某某进行酒精血液检测,得出的结论是血液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饮酒驾驶。


据司机吕某某交代,他是在前一天晚上与两个朋友一起吃饭时,三人共饮了两瓶白酒,原本以为休息一晚就没事了,却没想到身体内的酒精没有完全分解。


处 罚 结 果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吕某某做出了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金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酒后驾驶车辆是违法行为
切忌不要心存侥幸
游走于法律边缘
同时,由于吕某某所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车辆,因此他在5年内不能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其实,很多机动车驾驶人并没有对“隔夜酒驾”这一问题引起重视,总是抱着侥幸的心里,认为前一天晚上喝多少都没事,只要休息一晚就能恢复。

来源: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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