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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跑路“背后有人”!交钱就有专业团队帮“安全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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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8 18: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健身房‘跑路’成本实在太低,以至于投机者越来越多。”一名健身教练透露,在南宁的一个教练交流群里,曾有人推销一项“特殊业务”:教健身房经营者如何“规避”闭店带来的法律责任,最终金蝉脱壳。
12月16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经多方打听,终于联系上与一名专门从事“安全闭店”的男子,获知整套快速闭店操作流程。健身房轻易敢于“跑路”的原因,从中也许能窥见一二。
“悦动”健身明园店健身房内空无一人。
收费数万元,专业团队帮“安全闭店”
这名健身教练称,12月初,他曾在一个教练交流群里看到,有人推销了一个“安全闭店”方案,对方主要开展“无责任关店,让投资人安全着陆”和“健身房更换法人,提前规避风险”两类业务,其中特别提到适合健身房、美容院、瑜伽馆等预付款类型的行业。
南宁市民苗女士也表示,她曾看到有人在网上销售“神秘课程”,教健身房老板等人如何“安全跑路”,课程内容包括闭店前的准备工作、闭店前最后一波资金的有效回笼,闭店后的财务转接等。
12月16日晚,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以“有健身房想脱手”为由,与一名微信名为“天王盖地虎xxx”的唐姓男子取得联系。唐某称,他有一个包括律师、“背债人”等角色在内的专业团队,曾为广东多个健身房量身定做“安全闭店”方案,让健身房投资者全身而退。
在对话中,唐某开出了“安全闭店”收费标准:负债百万元的健身房收费10.8万,负债70万元的健身房收费8.8万,负债不超过70万元的健身房为6.8万元,仅变更法人收费4.5万元。
“接盘侠”背锅,原经营者全身而退
唐某还以某有限责任公司为例,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手法。他称,主要操作就是把公司转让给其他人,这样做既可以规避掉法律风险,又能稳住健身房会员,让会员和员工以为健身房只是换了老板。
唐某口中的整个操作流程如下:
一、转让公司
健身房经营者与“接盘侠”签订公司转让合同,合同里约定好公司的股份、债权债务等;
二、变更法人
双方事先准备好变更公司名称、法人代表的申报材料,以及新旧总经理任免文件,由“接盘侠”接任法人代表一职,帮原来的健身房老板(法人)躲避上百万元的负债,并全权处理健身房一切事务。
三、团队收尾
唐某称,领到新的营业执照后,所有的风险都由操作团队承担,整个操作流程只需5天左右。但其间,健身房须正常营业,不能让人觉察出异样。
待公司及法人转让后,新旧股东进行交接并召开会议,向员工说明情况。如果公司存在拖欠员工、教练工资的情况,“先约定一个发工资的时间稳住大家,但到约定时间我们早跑了。”
唐某还说,他的团队接手健身房后,会继续经营10天至半个月的时间,然后用自己的方式闭店,“后续所有投诉等问题,都由我们出面处理。”
针对可能出现的会员“集体维权”,他的团队也能轻松应付,比如在健身房门口贴告示,称经营不善,要向法院申请破产,正在积极处理此事,让会员走正常的法律途径维权,时间一长,绝大多数人就会放弃维权。
自称“业务”遍布全国,南宁有门店“跑路”模式相似
唐某称,他的团队已经多次成功操作“安全闭店”,业务范围遍布全国。12月17日,为了让记者下定决心“合作”,他发来一张微信聊天截图,称正在去重庆帮一家健身房“跑路”。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经调查发现,南宁部分健身房的“跑路”模式,与唐某的“安全闭店”手法极为相似。
2018年12月12日,“广西零距离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今年3月开张营业,经营不到3个月就拖欠租金,11月底突然关门。在“跑路”前的两个多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全部变更为另外一个人。
此外,位于南宁市虎邱综合农贸市场的“强迪”在“跑路”传闻期间,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伙事务执行人等也进行了变更。当时,在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时,新法人黄某当众承诺的“不重新开业就保证退款”,最终也没有兑现。
“他们的操作,跟网上流传的‘安全闭店’模式很像。”悦动健身多名会员说,在关闭南宁7家门店后,“悦动”管理者之间曾发生内讧。琅东店的法人代表刘先生公开称,自己只是一名员工,被其中一名股东蒙蔽利用才当了法人,而且还告诉他不要担心会员维权,“闹不了多久,搞定几个带头的就行。”
此外,不少会员反映,“悦动”的财务管理混乱,部分会员办理健身卡的费用,居然进了私人账户,而且从未得到过发票。
钻漏洞躲避处罚,有人最终被判刑
曾参与维权的会员张女士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目前,面对南宁“跑路”的健身房,即使有新的经营者“接盘”,维权的最好结果是“仅会籍费被认可,在年限内可以接着锻炼,但私教费想都别想”。大家难以理解的是,不少健身房明知道不可维持还在让会员续费,在他们看来已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但即使市场监管部门将线索移交给警方,最终还是难以立案。
对此,唐某也进行了详细说明。他称,健身房不要“粗暴闭店”,而要按照他们的操作流程逐渐进行,让律师去处理前期的工作。最关键的是,要把这种闭店行为定义为属于民事责任范畴的合同纠纷,而不是诈骗,由此一来警方就不会立案。
“即使会员去打官司,最终就算我理亏,也没钱赔啊。”唐某说,健身房闭店后,他的团队付出的代价就是,这名“接盘侠”会被列为失信人员,但“他事先已收了钱,做好了这种准备”。不过,此事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唐某的一名同行就在东莞被警方以合同诈骗罪逮捕了。唐某表示,上海已针对预付款消费出台了有关监管规定,“这种事估计也就今年能做一做,明年想做也做不了了。”
中国裁判文书网一则裁定书显示↓↓↓
被告人刘某以投资建设“零距离健身俱乐部”为名,招募营销团队向不特定被害人预售健身卡,与被害人签订健身服务入会协议,并收取被害人健身卡预售款。
在收取大量预售款后仅将少部分用于健身房的建设,并于2018年5月30日将健身俱乐部通过虚假转让给他人的方式,将收取被害人的钱款据为己有。
最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被告人刘某退赔涉案赃款146万,依法发还被害人。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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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8 18: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太可恶了
发表于 2019-12-18 19: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不简单啊!
发表于 2019-12-18 19: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就是嘛,要不然他怎么敢呢!
发表于 2019-12-18 20: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真的是有需求就有市场啊,这居然还有教人怎么去犯罪的
发表于 2019-12-19 11: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发表于 2019-12-19 13: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跑路牛逼都出现了!
发表于 2020-3-20 07: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还可以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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