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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拍!包头城管执法拍违停!@包头司机注意这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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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14 16: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

巩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果

提高执法效能 形成执法合力

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将采集道路路缘石以上机动车违法停车信息

进行执法管理

道路路缘石以下车行道内(道路范围内)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查处 ;道路路缘石以上至两侧合法建筑物之间区域(道路范围外)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采集违法停车证据.

城管队员通过包头交警“随手拍”微信小程序 “城管入口”模块上传信息至系统后台,
由公安交管部门审核认定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告知违法停车当事人,依法予以查处。公安交管部门执法主体资格不变,申请复议的主体和程序不变。
公安交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依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等国家标准,按上述管理范围适时施划和调整公共停车泊位。

1.城市主、次干道、巷道、人行道上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包括未按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停放;在禁停路段违法停放;超出、骑跨泊位停放;占用人行道、盲道停放等

2.影响交通出行的占道经营行为

3.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占用、撤除停车泊位和停车标识的行为

4.“僵尸车”、报废车、售卖车辆等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包头市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方案》依法分类处置)
2023年2月13日下午,在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六楼会议室,青山区交管大队对青山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详细对系统操作、拍照取证、适用范围、工作细则进行现场教学,提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上传数据的准确性和通过率。确保我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形成合力,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来源:青山城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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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22:29: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确保我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形成合力
发表于 2023-4-17 12:51: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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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采集道路路缘石以上机动车违法停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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