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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开展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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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19 09: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青山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开展
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专项治理行动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常态长效监管的实施意见 (试行)》要求,为促进我区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教育培训规范有序,经青山区文体旅游广电局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治理时间
2023年2月20日-2023年4月30日

二、治理对象
全区各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治理重点
(一)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专项整治
1.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
2.面向中小学和学龄前儿童的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于2023年3月起集中开展年检。
3.证照齐全的线下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按照《包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包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重新进行审核登记。
(二)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专项整治严禁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借用文化艺术培训名义,举办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类培训。
(三)违法违规举办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专项整治、
1.查处无证无照(办学许可证或核准书、营业执照、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证照不全,但实际开展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的乱象,及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登记事项和经营范围开展培训等行为。
2.按照“ 一点一证”登记管理要求,严格规范审批条件、标准、程序及登记流程,整治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行为。
3.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四)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聘用教师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
1.查处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师从事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的行为。
2.查处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未对拟招用人员和劳务派遣单位拟派遣至机构场所工作的人员进行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的行为。
3.查处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未在机构培训场所及平台、 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教学、教研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照片 等)、教师资格、从教经历、任教课程等信息,未及时在全国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行为。4.查处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开展线下培训的行为。
(五)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使用不规范教材专项整治
1.加强培训教材资料管理,严禁引进境外教材。
2.查处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使用自编教材而未按要求进行内部审核的行为。
(六)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治理
1.落实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统一使用国家教育部、市场 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并纳入到年检范围。整治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合同签订不规范行为,化解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合同纠纷。
2.加强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广告宣传监管,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严格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监管,依法依规查处各类价格欺诈、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治理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不公示收费标准、无证收费、巧立名目、擅立标准、不出具票据等行为。
4.查处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未设立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未开通线上支付功能或未设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等不配合资金监管的行为。
5.整治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未按要求填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资金、人员、材料、场地等模块并及时更新维护相关数据的问题。
6.整治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不配合“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全流程监管,违规开展培训活动的问题。
7.整治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消防、治安条件和安全制度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问题。

四、治理措施
1.联合青山区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且整改不合规的培训机构进行查处。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关停,利用社区民宅办班的一律取缔清理。对证照齐全但违规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并责令立行立改,确保培训活动规范有序。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核准书。
2.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充分调动学校、社区等“双减”监督力量,对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确保无死角、全覆盖、无盲区。
3.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信息,畅通线索举报和获取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我们将对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72-3616922
举报邮箱:whk3616930@126.com

来源:青山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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