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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人 事关门诊统筹 这些事情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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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2 08: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1. 问:什么情况下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1)待遇等待期   
    (2)住院期间
    (3)已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特殊用药(享受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用药待遇的人员不重复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我市门诊慢性病待遇高于普通门诊报销。参保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4)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

     2. 问:门诊统筹异地(自治区外)就医结算按“就医地目录”执行吗?
    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也就是说: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未能在异地直接结算的回参保地办理手工报销的,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3. 问:门诊统筹费用异地(自治区外)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异地就医备案吗?
    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已开通相关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直接结算。因系统等原因无法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来源:包头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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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5 04:25: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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