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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枪里暗藏猫腻!内蒙古一地曝光7起成品油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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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6 08: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专项行动打击
计量作弊、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监管部门曝光7起成品油违法案件
     成品油市场有序经营,有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重点对加油站计量作弊、销售质量不合格成品油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从成品油市场违法案件中选出7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喀旗某加油站:4把油枪“卡油”半年
     2022年10月31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喀旗某加油站检查时,经巴林右旗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工作人员现场计量检测,加油站的4把加油枪检定误差示值均不符合国家标准。
     经查,当事人通过小广告联系,购买改动过、能少给油量的燃油加油机,于当年5月1日开始使用。
     当事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构成违法。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赔偿消费者损失。鉴于当事人不能确定具体消费者,无法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于是没收当事人破坏准确度的计量器具,对其罚款303722.9元。

     ★宁城县某加油站:缺斤短两近1个月
     2022年11月4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宁城县某加油站检查时,对92号汽油加油机进行6次计量检测,检定误差示值均不符合国家标准。
     当事人于当年10月8日改动加油机,改动后未经属地计量检测机构计量检定开始经营。当事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已经违法。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赔偿消费者损失,但鉴于当事人不能确定具体消费者,无法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破坏准确度的计量器具、罚没款64040.71元的行政处罚。

     ★翁旗某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汽油
     2022年12月6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移交案件线索及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确定翁旗某加油站销售的95号车用汽油不符合国家标准。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多次购进95号车用汽油共2000升,抽样前销售100升。2022年11月因天气转冷,加上95号车用汽油销售少,当事人欲清理油罐存放92号车用汽油,于11月底前将剩余1900升95号车用汽油出售给个人。
     当事人的行为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16785元的行政处罚。

    ★喀旗某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
     2022年12月份,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移交案件线索及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确定喀旗某加油站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35号车用柴油行为。
     经查,当事人于当年10月27日购进了-35号车用柴油5吨。11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抽检时,库存5600升。12月20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时库存的-35号车用柴油已全部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51170.16元的行政处罚。

     ★喀旗某加油站:销售15吨车用柴油
      2022年12月19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移交案件线索及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确定喀旗某加油站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35号车用柴油行为。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8日购进-35号车用柴油15吨。截至立案调查时当事人库存的-35号车用柴油全部售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145320元的行政处罚。

     ★敖汉旗某加油站: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2022年11月11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敖汉旗某加油站检查时发现,4把加油枪检定误差示值均不符合国家标准。
     现查明,2022年5月底当事人的4把加油枪因故障无法使用,通过网络联系维修人员更换了主板,经简单调试于2022年6月1日开始投入经营使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赔偿消费者损失。鉴于当事人不能确定具体消费者,无法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破坏准确度的计量器具、罚没款320023.96元的行政处罚。

     ★翁旗某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
     2022年12月6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移交案件线索及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确定翁旗某加油站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35号车用柴油行为。
     现查明,2022年10月15日,当事人从一个路过的因故障无法行驶的小油罐车处购买-35号车用柴油6200升进行销售。截至立案调查时当事人库存的-35号车用柴油已全部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527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成品油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业产品,切勿因小失大,违法经营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消费者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消费过程中注意保存好发票、凭证等维权证据,如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或0476—5898981进行投诉举报。

      下一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政企合作、部门联合,持续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缺斤短两、坑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发挥执法办案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来源:红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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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6 14:33: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还说国标油也不能多加,里面参酒精了。不知道是真是假。
发表于 2023-4-10 05:34: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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