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爱国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3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胡爱国因工作调整,辞去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俊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3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俊因工作调整,辞去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曹冬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3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曹冬因工作调整,辞去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8月3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新亮为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姚培清为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赵峰云的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胡爱国的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8月3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 俊为包头市教育局局长;
黄 龙为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胡 荣为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文彬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郭惠文为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苗林旺为包头市水务局局长;
郝 杰为包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文科的包头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苗林旺的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兰维的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王玉明的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王旭亮的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赵文彬的包头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郭惠文的包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职务。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8月3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 琦为包头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钱红勇为包头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包晓杰的包头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郝 杰的包头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姚培清的包头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8月3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志杰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丽荣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张庆祥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苏燕平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宋 炜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常慧青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8月3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呼 德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张志杰的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包头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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