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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禁养犬名录公布!宠主请注意!快看看有你家毛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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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7 09: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近日四川一名2岁女童被一条未拴绳的大型罗威纳犬撕咬长达40秒引发广泛关注值得注意的是
[color=rgba(0,]包头也属于禁止饲养犬种


提醒大家

在包头,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不得饲养大型犬(导盲犬、扶助犬等工作犬除外)、烈性犬。


根据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
《包头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四条 养犬管理实行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分区管理制度。

  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和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白云鄂博矿区、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的农村牧区,经相应的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决定,可以按养犬一般管理区进行管理。养犬一般管理区内的镇和人口稠密的特殊区域,经相应的旗县区人民政府决定,可以按养犬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

第六条 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检疫和狂犬病免疫制度。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饲养未经登记、年检、检疫和狂犬病免疫的犬只;养犬一般管理区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饲养未经检疫、狂犬病免疫的犬只。  从外埠携带进入本市的犬只,必须具有动物检疫证明和有效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禁养犬名录

《包头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1月2日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2022年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已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包头市养犬管理条例》,引导市民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现将全市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品种和大型犬标准通告如下:一、禁养烈性犬主要品种(与肩高体长无关)
禁养犬犬种

含有上述血统的杂交犬。

二、禁养大型犬标准

犬体高(犬肩峰最高处至地面的垂直距离)超过65厘米或体长(犬肩点至臀端外缘之间的距离)超过100厘米(含体高65厘米,体长100厘米)的犬只为大型犬。

本名录和标准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狗狗是人类的好伙伴

请大家文明养犬

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文章来源:包头发布

信息来源:青山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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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7 19:29: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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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9 17:47: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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