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11月8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武 凯为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武 燕为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云冠星为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孙志刚的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牛 标的包头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武 燕的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3年11月8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利珍为包头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郝 伟为包头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11月8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高阿韬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边学武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兴平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晓莉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隋瑞迪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瑞敏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侯 丽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沈艳萍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姬 鹏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宜朋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贺 静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温 泽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雪冰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 茹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阿韬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杜宏林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边学武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兴平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范 艳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梁立众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晓莉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丽萍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志宇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权 静的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3年11月8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斌的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林的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包头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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