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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非法集资广告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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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28 17: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为防范非法集资,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涉及非法集资广告监管,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市辖区内非法集资广告违法线索。

一、举报范围

1、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
2、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床位、互助养老等广告资讯信息;
3、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
4、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
5、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
6、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
7、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8、各类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非金融单位和个人以支付或变相支付利息、红利或者给予定期分配实物等融资广告资讯信息;
9、各类以购买商品或发展会员为名义获利的广告资讯信息;
10、其他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资讯信息。

二、举报电话

12315

三、举报要求

举报非法集资广告线索应当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对他人诬告、陷害。倡导举报人实名举报,并提供举报对象基本信息和非法集资广告发布行为相关证据材料。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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