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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服务权限!费用不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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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4 13: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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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在8月21日日常稽查中发现,养寿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使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处方进行门诊统筹报销的问题,违反《包头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行为,对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包头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2024年8月27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养寿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暂停职工门诊统筹服务权限,暂停期间发生的医保职工门诊统筹费用不予结算。后视违规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其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青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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