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全市供热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行业准则的函
各供热企业:
当前,正值全市上下热火朝天、分秒必争,全力以赴推动我市“温暖工程”撞线冲刺、答题交卷的关键阶段,各供热企业普遍一手加紧抓项目建设的收尾工作,一手加紧抓开栓供热前夕的准备工作,其中不乏已经率先完成全部实施项目的“冲锋队”,也涌现出深入居民用户小区、在一线亲切热情服务用户的“暖心队”,还有克服资金筹措渠道短缺、施工力量周转不足、建设用地动拆堵点等重重困难的“攻坚队”,真真正正树立了供热行业的形象,深深切切体现了供热行业的担当。
但是,其中也存在个别杂音。众所周知,供热收费工作是目前居民用户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各企业倾注心力做好的首要工作。日前,市住建局接到某小区公寓楼居民信访投诉,反映某供热企业未按照《包头市城镇供热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中“实际未用于经营活动的公寓执行居民供热价格”之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此,我局已向属地住建局详细了解情况,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予以纠治。
在此,市住建局正告各供热企业:《包头市城镇供热收费管理办法》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在法律层面具有充分的执行效力,请各企业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切勿断章取义、擅自违反规定,自觉主动维护《办法》的合法性、有效性、权威性,切实守护我市供热行业来之不易的发展大局,呵护全市“温暖工程”给我市居民群众带来的福祉。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根据本次信访事态发酵程度,联合相关部门采用强有力且极其严肃的举措,坚决防止信访案件升级扩大演变成上访舆情事件,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温暖工程”,造福于民的意志决心!
此函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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