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区唯一因寺庙设立的县级行政区域――五当召直属区成立
作者:张洪松
“9·19”绥远地区和平解放后,绥远军政委员会和绥远省人民政府,把解决民族问题,维护各民族团结作为主要工作之一。由于藏传佛教是民族宗教,在内蒙古地区有着悠久的历史、深远的影响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要解决好内蒙古民族问题,首先要正确处理宗教问题。时任绥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书记的乌兰夫提出“按照党的政策正确处理喇嘛问题,在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方面占有重要地位”。绥远军政委员会设立民族工作委员会,由时任绥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的奎壁具体负责,制定了《处理绥远境内蒙古民族问题方案》,以宗教问题为切入点的民族工作迅速展开,五当召是其中的重点之一,内蒙古地区唯一的因寺庙原因而设立的县级行政区域——五当召直属区应运而生。
1950年4月4日,广觉寺喇嘛管事会“为呈请将本寺仍沿旧例列入宗教特殊区域属于钧会指导由”中提出请仍沿旧例将五当召及所辖区域列入宗教特殊地域,归属绥远军政委员会下设民族工作委员会管辖。
鉴于五当召特殊的宗教地位和影响,经慎重研究,1950年4月26日,由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董其武、副主席杨植霖、奎壁、孙兰峰签发,绥远省人民政府以民政字第226号发布绥远省人民政府令,“令乌兰察布盟人民自治政府,(一)兹决定将五当召划归你盟领导,应即派员接管,并建立直属区人民政府。(二)该召原设之喇嘛管事会为一纯宗教组织,只办理宗教业务,不参与行政,严格实行政教分离。(三)该召原设之地亩办事处撤销。办事处所有人员,由乌盟人民自治政府,负责予以适当处理。”
1950年5月初,绥远省人民政府派工作团到五当召、大发一带开展剿匪、肃特工作。7月10日,中共五当召直属区委员会成立。为正确解决民族宗教问题,对藏传佛教界上层人士一律采取了争取、团结、合作的统一战线政策,政治上作适当安排,允许他们参政议政,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7月20日,五当召直属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57名,其中喇嘛4名,会议宣布五当召直属区人民政府成立,驻地五当召。10月5日,五当召直属区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43名,其中喇嘛3名。
1950年1月至1951年8月,绥远地区共毙、伤、俘匪特6813名,缴获枪支5500余支,子弹10万余发,绥远地区匪特基本肃清,其中五当召直属区在1950年逮捕土匪、特务、反动党团分子、反动会道门首要分子114人。同时,民族宗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新成立的人民政权得到巩固,社会生产、生活秩序趋于稳定。此时,在民国二年(1913年)创办的漠南矿业有限公司所在的石拐地区,已是绥远地区的煤炭主产区,煤炭生产秩序得到恢复亦趋于稳定,产量稳步提高。煤炭作为当时唯一可利用的能源,在保持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伴随着绥远地区民族宗教问题的逐步解决,民族团结局面渐渐形成,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撤销为解决宗教问题而成立的五当召直属区,突出石拐地区煤炭主产区的地位和作用,纳入了绥远省人民政府的议事日程。
1951年7月1日,经绥远省人民政府批准,五当召直属区以及由绥远省人民政府代表、工人代表、窑户代表、五当召喇嘛组成的石拐沟煤炭产销委员会撤销,成立石拐沟矿区人民政府,驻地由五当召迁往大发。五当召直属区自此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石拐地区揭开了缘煤而建、因煤而兴的新的历史一页。
来源:魅力喜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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