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命名2021—2023年度“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通知
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更好融入社会、融入民众、融入生活,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2021-2023年度 “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经盟市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决定命名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等24个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为2021-2023年度“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附后)。
希望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手段,推动旗县、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培育和挖掘力度,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更好地发挥民族民间艺术在促进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2021-2023年度“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