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群聚集,缩短现场等候时间,有效疏散人群,确保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有序办理,切实好防疫和服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非紧急不动产登记业务请推迟暂缓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行办理。
二、紧急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1.登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按照预约时段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大厅办理;2.登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按要求提交上传业务办理材料。审核通过后,中心工作人员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你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大厅缴纳税费和办理相关手续。来大厅办理业务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做好自身防护,保持距离,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快速办理、快速离开,减少人员聚集。非紧急不动产登记业务请推迟暂缓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行办理。
三、办事群众如2月1后有往返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请勿前往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办理业务,同时本人要立即向社区报告并到指定医院就诊。
四、在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现场办理业务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出示鹿城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测量体温,如发现疑似人员要立即向大厅总服务台工作人员或安保人员报告。
五、市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将采取定期消毒、杀菌、通风、体温检测、疑似病例管控等措施,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广大群众安全。
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18日
来源: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