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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一家餐馆售卖活体河豚!包头市发布河豚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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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9 10: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近日,
我市一家餐馆售卖活体河豚。
因河豚毒性强,
食用存在较大风险,
执法人员当即叫停了这一行为!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发布
河豚风险预警!
      河豚鱼,学名河鲀,民间有河鲀味美诱人的说法,但河鲀体内含有一种剧毒的神经毒素——河鲀毒素。近年来,因食用加工处理不当的河鲀或误食含有河鲀毒素的食物,造成河鲀毒素中毒死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者甚至会危及生命。目前在临床上还没有针对中毒者的特效解毒药,病死率较高。为减少因摄入河鲀毒素而引发的食物中毒,特发布如下风险提示:
河鲀毒素毒力强,致死风险非常高
      河鲀毒素的理化性质比较稳定,100℃加热5小时或每天日光暴晒8小时,经20天后仍不能被完全破坏。所以,常见的盐腌、日晒和一般的烹调方式,均不能完全去除河鲀毒素。

      截至2021年,共有22家企业27个养殖基地认定为养殖河豚鱼源基地,16家河豚鱼加工企业获批生产加工资格。

食品经营单位重点提示
01
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
02
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
03
食品经营单位销售加工河鲀鱼,必须采购经备案的养殖企业生产加工的预包装河鲀加工产品,包装上附带可追溯二维码,应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
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

http://www.moa.gov.cn/nybgb/2016/dishiqi/201711/t20171126_5919593.htm


消费者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选购河鲀鱼时,应选购经过认证且有合格包装的河豚鱼产品,通过对包装上的二维码进行追溯识别,了解河鲀鱼的来源和质量安全情况,切勿自行制作并食用河鲀。

      若因不慎误食含有河鲀毒素食物,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尽快送往医院救治。

      年关将至,青山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各大餐饮单位及农贸市场及水产经销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销售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制作的河鲀整鱼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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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9 20: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吃”命啊!
发表于 2022-2-3 20: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哎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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