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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过?包头市昆区东友谊22街坊树木砸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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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6 09: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11月6日凌晨五点半,东友谊22街坊熟睡中的张先生被邻居的一通电话惊醒:“你的车被砸啦!”
来不及反应的张先生跑下楼之后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一棵直径一米多的大树砸到了张先生的车上,车辆面目全非。



看到刚买了没多久的新车被砸的如此严重,张先生百思不得其解,长了几十年的大树为什么会一夜之间倾倒?是自然因素还是人为造成?
11月9号,张先生求助了892交通广播,记者来到事故发生地东友谊22街坊了解情况。虽说事故已经过去了三天,被砸车辆依然停在小区楼下格外醒目,车辆周围也聚集了不少围观的群众。记者看到直径近110CM的大树砸在了张先生的车上,将车顶压扁,后挡风玻璃已全部破碎,前挡风、车辆内部部分内饰不同程度受损。



张先生说:自己是运营车辆,不仅面临高额维修费用,而且还要耽误出车拉活。事故发生后他也找到了小区居委会、物业,但他们均表示这件事情可以帮忙协调但并无责任,而且怀疑是11月6日晚间的大风导致树木被刮倒。但也有不少听友判断存在人为砍伐过的原因。
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得知:在10月份东友谊22街坊进行了小区改造工程,改造中在树木周围镶嵌石条,张先生怀疑是因为安装石条时,施工人员操作失误砍伐了部分树根,导致树木不稳遇风倾倒。包钢房产处施工方负责人岳经理表示:他们施工中由于要放入十公分树池道牙,对树根进行了部分的砍伐,加之大风可能导致了树木的倾倒。但岳经理认为这不单是自己一方的责任,需要多方协商解决。

根据包头气象台11月5号10时30分发布的大风蓝色预警信号显示:24小时内全市大部分地区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阵风达7级以上。
那么张先生车损问题到底由谁来承担责任呢?内蒙古善衡律师事务所乔多律师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7条规定:因树木折断致人损害,树木所有人、管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它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只要损害者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且有因果关系,就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11月11日张先生打来电话告诉记者,施工方最终与张先生达成协议愿意承担赔偿,车辆维修费用与误工费总计近4万元一次性支付给了张先生,树木砸车问题最终得以解决。

(△张先生为包头交通广播送来锦旗)


来源:包头892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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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6 22: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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