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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人,提醒!入户调查登记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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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2 09: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近日
国家统计局发布通告
10月10日起至11月15日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
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如您家被抽中
作为调查对象的住户
将有调查员入户登记
请积极支持配合
请注意!
阻碍统计工作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调查范围:被抽中的我国大陆地区的城镇和乡村地域。
二、调查登记对象:本社区(村)被抽中住房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应在户中登记的人包括:
1.调查标准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
2.户口在本户,但调查标准时点未居住在本户的人。
三、调查内容: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工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调查时间:调查标准时点是2021年11月1日零时。现场工作时间是10月10日—11月15日。
五、调查方式:由政府统计调查机构派调查员到住户家中进行登记,或由住户自主填报。调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对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调查工作中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调查对象阻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开展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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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2 10: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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