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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一车主被大树砸坏!住建局让车主走司法程序,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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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8 09: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包头市民郭女士近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反映,她的私家车被路边的枯树干砸中,损毁严重。她找到树木的所属单位——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但是和相关领导多次协商未果。

郭女士8月12日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7月10日15时,她将自己的本田锋范汽车停在科学路与民主路交叉口路东富华公馆北门旁的车位上,当天刮风,还下着雨。郭女士办事回来后,发现一截枯树干砸落在自己车身上,车顶和前后车窗都被砸坏,受损严重。郭女士急忙报警,光辉小区派出所民警现场取证,认定不是人为破坏后,告知郭女士应向树木管理单位反映情况。


郭女士多方打听后了解到,这棵树的所属单位是青山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她找到分管绿化工作的副主任王敏协商解决此事。王敏要求郭女士写一份情况说明,提供购车发票等手续,并将车辆运至维修店定损。随后,郭女士将车辆拖至包头市信得惠本田4S店定损,经检测定损后维修总费用为30704元。郭女士拿着定损清单,再次找到王敏,提出赔偿。但是双方因赔偿费用没有谈妥,经过几次见面沟通后,王敏表示,让郭女士走司法程序解决。

8月12日10时30分,记者见到了青山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王敏,她表示,根据单位规定不能私自接受记者采访,要联系办公室工作人员申请走采访流程。随后,记者来到办公室见到陈主任,并向她提出采访申请,陈主任表示待请示局领导后给予记者答复。14时50分,记者接到陈主任电话,她表示,经请示青山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他们表示不接受记者采访,对于这起树木砸车事件的责任划分和赔偿费用,请郭女士走司法程序解决。经法院判决后,局里该负什么样的责任一定会负责并进行赔偿。


来源:北方新报正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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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9 06: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还有这样的
发表于 2021-8-19 07: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真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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