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
快递公司表示已经配送到位,
在快递代收点却找不到自己的快递
有人就动起了歪心思
东河区某快递代收点内,多位小区业主反映寄放的快递包裹不翼而飞,在排除相互拿错的情况后,经过调查发现是王某在“顺手牵羊”。王某是小区的一名业主,因某一次自己的快递找不到了,便临时起意从快递代收点拿走了别人的快递。由于没有被发现,随后王某几次在快递代收点中佯装取快递,顺手牵羊拿走他人的快递包裹,被盗物品有口罩、工具套装、钻头等物品,被盗物品价值173元。
近日,东河区法院审理了该起盗窃罪案件。法院认为,放在快递代收点的财物属于快递代收点经营者临时占有的财物,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占有的财物,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量被告人积极赔偿、认罪认罚等因素,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有话说:
第一次的“顺手牵羊”没被人发现,王某便愈发大胆,愈发心安理得,伸出“牵羊之手”的次数越来越多。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快递代收点的监控设备记录下了他的犯罪行为。
让王某一而再、再而三盗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认为“拿”的这些物品金额小,算不上什么“大事”。其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虽然被告人盗窃物品价值金额较低,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被告人一个月内5次进行盗窃,属于多次盗窃,同样构成盗窃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切莫心存侥幸,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
来源:东河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