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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包头这里发生交通事故,小轿车没碰到人还被判定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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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6 17: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通常我们的理解在道路通行的过程中撞上了才算是交通事故,其实不然,有时候双方没有接触也构成交通事故。最近就有这样一起非接触性的交通事故,要给驾驶员们提个醒。当天上午9点,赵某某驾车从小区里出来准备转弯时,一个骑自行车的骑行人为了躲避小轿车一下子摔倒了,看似像是被吓倒的一幕,其实已经构成了一起交通事故。民警:交通事故分为接触性交通事故和非接触性交通事故,这起事故属于典型的非接触性交通事故。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指的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导致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赵某某立刻下车迅速查看倒地骑行者的情况,而赵某某则因为出入道路经过非机动车道时,没有避让自行车而承担了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34条规定,车辆进出道路不能妨碍已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该起事故当中赵某某侵犯了李某的路权,导致李某在躲避的时候摔倒在地,所以赵某某要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中骑行人李某是一位60多岁的老年人,所以这次事故让他伤的不轻。而这起因为没有避让导致的交通事故也给机动车驾驶员们提了个醒,驾驶车辆进入道路或者进入路口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在继续通行。
来源:直播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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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7 16: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涨知识了
发表于 2021-4-7 17: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60多岁了还骑车子,出行要注意安全。
发表于 2021-4-7 18: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发表于 2021-4-7 21: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发表于 2021-4-7 22: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年龄大了就别骑车了,有事故就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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