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内蒙古好人榜”公示咱包头这个人上榜
助人为乐好人——刘乐
工作中积极上进,生活中热心助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时间流逝,不变的是他对别人的关爱和对自己事业的无限热爱!
助人为乐成了习惯,像血液一样在他心中流淌,永不止歇。在上学期间,刘乐同志就常去看望、照料离家很远的孤寡老人王秀华老人,为老人拆洗被褥、打扫房间,用自己有限的零花钱给老人买罐头和蛋糕……细心周到地照顾着老人的生活。老人感动地哭着对邻居说:“我有个好孙子了”。走上工作岗位后,他继续把更多的热情和爱奉献给周围需要帮助的人,他常说,能让这些孤寡老人幸福地安度晚年,是他最大的心愿。他把爱心献给需要帮助的人,得知尿毒症患者需要资助,他送去了手头仅有的100多元钱;把刚领到的1000余元工资,捐助给包头市师院的3位贫困生,帮他们渡过难关。像这样的事多得不可胜数,他走到哪,好事就做到哪,幸福和快乐就在哪里停留。
助人为乐成了男儿的血性,只要有人需要帮助,他就会勇于担当,绝不犹豫。他不顾可能被别人误会甚至冤枉,及时把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小学生送到医院,并交付治疗费。助人为乐不顾代价,不讲条件,对他来讲“能够看到别人幸福快乐的笑脸,我觉得很欣慰”,这正是他内心真实的写照,也是他力量的源泉。
在工作中,他把所有人感动并感染着别人,让爱的火种发扬光大。
在他担任石拐地税局团支部组织委员期间,积极组织、带领年轻的同事们参与实施了“春蕾计划”活动。为了落实资助对象,他多次深入到石拐区落后的地区—吉忽伦图苏木,在苏木爬榆树小学确定了10位品学兼优、家境困难、面临失学的学生作为石拐地税局团支部扶贫救助对象。回到局里,刘乐同志立即组织全局团员捐款捐物,帮助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在救助的几位同学中,有一位叫于鹏飞的小朋友非常特殊,10岁时,父母亲双亡,从小跟着姑姑生活,但是姑姑家也非常困难,虽然爬榆树小学减免了他的学费,但是每年200多元的杂费使他面临失学。刘乐同志知道这个情况后,每月从工资中拿出50元寄给于鹏飞,并将自己的一些衣服送给了他。2000年9月,于鹏飞小朋友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吉忽伦图苏木蒙古族中学,刘乐同志一直以各种方式资助,保证了于鹏飞小朋友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
在征收岗位时,他高度负责,耐心细致的完成工作。每到申报期,常常是从上班开始就一直忙到下班,不顾疲劳,总是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始终坚持 “文明办税、优质服务”的工作作风,尽最大能力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使纳税人满意而归。由于石拐地处山区,纳税人办理业务距离较远,为了避免纳税人等待,他坚持在申报期提前上岗,并且主动提出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他总是细致耐心地为纳税人宣传税法知识,热心地帮助他们办理好业务。工作中的点点滴滴都体现着他对纳税人的关爱和对税收事业的热爱。
担任办公室主任后,刘乐同志用自己的爱心温暖和关怀着身边的人,每当有同事生病时、每当同事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时,都会感受到他无私而又无微不至的关怀。
刘乐同志是一名普通税干,他用自己的爱心温暖着这个世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完成着为人民服务的诺言,用热情和助人为乐、勇于奉献的精神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就像歌中所唱的那样:“这是心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 ,这是人间的春风……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来源:文明包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