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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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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16: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打击农村牧区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净化农村牧区社会治安环境,依法严厉打处一批在农村牧区从事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涉黑涉恶团伙,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包头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击农村牧区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集中统一行动。特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至2月底,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尽快掌握农村牧区从事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开展打击农村牧区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集中统一行动。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及团伙:违反国家规定向农牧民非法放贷的黑恶势力;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横行乡里、祸害一方的各类霸痞;为强行索要因非法放贷而产生的债务,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行为。


自本通告之日起,凡有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尤其农牧民要积极行动起来,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

举报电话:110;0472-3619706;

举报信箱:btshjb@163.com ;

网络举报:包头24小时警局;

信件举报:包头市公安局扫黑办303房间;邮编:014030;

受理举报地址:包头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105房间。


包头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月26日


来源:包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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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20: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支持
发表于 2021-1-28 20: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支持,必须严打。
发表于 2021-1-28 21: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支持严打,
发表于 2021-1-28 22: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这就对了
发表于 2021-1-28 22: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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