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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养狗!包头市公安局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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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9 14: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致养犬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尊敬的养犬市民朋友:
近年来,在广大养犬市民朋友的支持配合下,全市养犬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依法、科学、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日益形成。
然而,少数市民在养犬行为上却不够文明,遛犬不系绳、放任犬只便溺、犬吠扰民等不文明现象仍时有发生,既影响他人生命安全和正常生活,又影响了城市卫生和文明形象。当前,正值我市再次争创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作为鹿城市民,请牢记“宠物不扰民”,从自我做起、从细微处做起,积极倡导文明养犬。
在这里,我们提醒各位养犬市民朋友:遛犬时请给爱犬拴上犬绳;携犬外出不拴犬绳的,犬只将被视为流浪犬予以捕捉,并对违规犬主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犬只;遛犬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特别是老人和儿童),若因不遵守交通法规致使犬只伤亡的,由犬主本人承担犬只伤亡责任;请积极配合公安民警开展养犬管理和执法工作,在公安民警执法过程中如出现拒不配合或妨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衷心希望广大养犬市民朋友严格遵守养犬管理的相关规定,切记“养犬须登记、遛犬要拴绳、狗便随时清、不养禁养犬”,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对待因犬只引发的纠纷,主动承担责任,平和、友好地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化解矛盾;在犬只吠叫影响他人时,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在犬只伤人后,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如果犬主人不愿意或无条件继续养犬,可将犬只送他人领养或送交至包头市犬类留检所喂养,严禁弃犬。
各位养犬市民朋友,让我们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切实做到依法文明养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让我们的鹿城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更加和谐。谢谢!  
包头市公安局
2021年1月


来源:鹿城警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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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 02: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总是劝告,为何不认真管管一一持续管理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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