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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包头市教育局出台中小学生“减负令”!(附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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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9 14: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包头市教育局印发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包头市教育局印发《包头市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实施意见要求,作业的布置与批改是学生巩固知识、提高能力的重要环节,是教师检查教学效果、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是教师教学过程和学生学习过程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是当前提高我市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施家校共育,改善亲子关系的有效举措。各地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作业管理的特殊意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务求实效。


实施意见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负面行为”清单

1.严禁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超越教学进度、超越学生能力的集体性作业。


2.严禁布置未经教师做过、审核的偏题、怪题、错题。


3.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随意性作业。


4.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订阅教辅材料等行为,杜绝以套题、练习册代替作业的现象。


5.严禁使用未经教育部备案和主管部门审核的教育类APP布置作业。


6.严禁使用微信、QQ群布置作业,不得在群里发布学生作业情况、考试成绩、批评表扬、拉票评比等信息。


7.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


8.严禁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不得将家长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


实施意见要求优化作业布置各环节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完成书面作业的总时间最多不超过1小时,初中学生每天作业时间控制在2小时之内。


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作业要符合课标、教材要求,重点关注学科素养和学科思维,培养学生温故知新、迁移拓展的能力。在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


把握作业难易度,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作业应根据学生实际能力选取题目,合理搭配,由易到难,难易适度。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上,尽可能分层布置作业,既满足学优生的求知欲望,又兼顾学困生的接受能力,给学生留有自主选择的空间,使不同层次的学生在不同程度上都有所提高。


建立作业设计审核制度
学科教师在布置作业时应提前自己先行做完作业题目,掌握作业难易程度和时长,并与其它学科教师沟通,并经班主任确认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长。尤其是初中阶段坚决避免各学科作业累加后超过2小时,增加学生作业负担的现象。


作业布置基本要素
包含题目、时长、重点、难点提示等,避免简单以题目布置作业的现象。


实施意见强化作业批改与教学诊断严格落实教师批改作业的主体责任

学生作业,原则上要求全批全改、及时批改;为个别学优生、学困生专设的作业,要坚持面批面改。


按时收发作业
对个别学生拖欠、缺交、马虎、抄袭等现象要及时指出并给予批评教育,对故意遗漏、潦草凌乱等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还补做或重做,但严禁以作业惩罚学生


规范批改作业
作业批改时用规范的批改符号或文字标注出作业中的错误或不足,作业评语应写在适当位置上,字迹工整,不得在作业本上只批注日期或“阅”。


及时反馈
对学生作业一些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要做好记录,作业讲评时要突出讲解重点内容和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分析得失原因,正确对待学生作业中的独特见解和典型错误,拓展学生思维宽度与理解、分析问题的深度,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家校合作

1.强化家校合作,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学生要主动独立完成作业,加强自我管理,不敷衍、不抄袭。家长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家庭学习环境,以身作则,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生居家时间,完成作业后,家庭活动应以亲子阅读、家庭劳动、体育锻炼、兴趣培养为主,严格控制居家上网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小学生保证10小时睡眠时间,初中生保证9小时睡眠时间。


3.家长要做好学生家庭作业的督促落实,不额外给学生增加家庭作业负担,履行好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责任。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每周、每月、每学期要由教研组、年级组对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向教师、家长委员会通报结果。市、区两级教育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作业负担过重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 严肃处理。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400 0472 999
监督举报邮箱:bt5155149@163.com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全面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包头市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从12月21日开始,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学校作业管理进行规范治理,如果广大市民发现与《实施意见》规定不一致的办学行为,欢迎您拨打监督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予以纠正,切实让每个孩子轻松学习,健康成长。


市区两级教育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市教育局:400-0472-999  
昆区教育局:0472-5225117   
青山区教育局:0472-3106312   
东河教育局: 0472-6166069      
九原教育局: 0472-7155679
石拐区教育局:0472-8728267
土默特右旗教育局: 0472-8921701   
固阳县教科局:0472-8120112
白云矿区教育局:0472--8515586
达茂旗教育局:0472-8422582
高新区教育局:0472-5305592


来源:包头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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