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包头市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头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让人民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包头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起草制定了《包头市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起草制定了《包头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包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编:014030)。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t5155469@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
附件:
1.《包头市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包头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包头市教育局2020年3月18日
附件1:包头市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包头市教育局网站截图
附件2:包头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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