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包头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6379|回复: 9

奇葩!包头一小伙捡到他人手机后拒绝归还,还做出这样的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1-23 09: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请登录后查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11月21日,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审结牛某(男,22岁)捡拾手机后盗取失主丁某钱财一案,被告人牛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8月中旬,被告人牛某在包头市昆区某网吧内拾得丁某的手机,他利用手机中的信息从丁某的“京东白条”额度中刷出10608.96元,扣除1898.96元手续费后,剩余6469元系统自动转入丁某建设银行卡中,2241元转入丁某支付宝账户中,牛某无法取得这笔钱。

丁某发现手机丢失后给自己手机发短信息联系到牛某,请求牛某归还手机卡,手机可以不归还,牛某向丁某提出报酬的要求,但是报酬数额两人未协商一致。之后,牛某想要把从丁某“京东白条”额度中刷出的钱款据为己有,便再次联系被害人丁某,谎称他是一名女大学生,父母离婚,父亲要给自己转生活费,她没有银行卡,也不想让母亲知道父亲转钱的事情,想借用丁某的银行卡号,作为报酬,他将之前捡到的手机卡无偿还给丁某。

获得丁某的信任后,牛某称父亲转来6469元,此时被害人丁某误以为自己银行卡上多出的6469元为牛某父亲转给牛某的生活费,所以将此款转给牛某微信。因为牛某无法登陆丁某支付宝账户,所以未获取支付宝账户内2241元。案发后,被告人牛某赔偿被害人丁某1万元,并取得丁某谅解。

经审理昆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内容来源: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解裕涛
发表于 2019-11-23 09: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财迷过了油!
发表于 2019-11-23 10: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贪财的下场
发表于 2019-11-23 10: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呵呵红红火火恍恍惚惚哈哈哈
发表于 2019-11-23 11: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聪明都用在坑人上了哇
发表于 2019-11-23 14: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还有这样的操作
发表于 2019-11-23 14: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手机不上密码吗,我的应用都有密码
发表于 2019-11-23 14: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为了钱也是拼了,拼了半天把自己拼进去了
发表于 2019-11-23 14: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归还失主心里也舒服啊,做了一件好事。硬是弄这么一出
发表于 2019-11-23 14: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我有一次把手机丢在出租车上了,然后司机给送回来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爱上包头 ( 蒙ICP备09000539号-13 ) 蒙公网安备 15029002000329号

GMT+8, 2024-11-23 00:15 , Processed in 0.029893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