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双11,不少朋友都参与到“剁手”的队伍中,为网购经济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网络购物有“快捷便利、价格实惠、选择丰富”的优势,但也成为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新的手段。近日,昆区检察院就接待了一名网络购物受骗人员。
包头综合广播记者付丽报道:
市民陶女士是本市某公司职员,前不久,她通过网络向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1万多元的数码产品。
陶女士:我是从网上搜福禄克产品叫热成像仪,它是国外的一个品牌,搜完以后就出现一家深圳市韦欣豪数码电子有限公司,网站做的很漂亮,代理了很多国内外的品牌,我就电话跟他沟通,沟通完以后,他说有这个产品,而且价位也是我想要的价位。她加了我的微信。
起初,陶女士也有所提防,为了确保商家和产品的真实情况,陶女士进行了多方验证。
陶女士:我说你能不能把图片给我发一下?他就很快把我要的产品图片发过来了。我说你们公司有没有厂家的授权书?她说有,下午给你,等到下午就给我发了授权书。我说你能不能把营业执照发给我?他也发过来了。还是不放心,我还去天眼查查了,还确实有这个公司,注册资金是118万,我就放松了警惕。
在经过了多重的验证,做足了防范之后,陶女士才给对方打了款。然而付款后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给发货,也不退款。一周后上网查看,该网购页面已关闭,这才发现被骗。
陶女士:他说当日就发货,第二天我们把款打过去,以后我把截图给她,她说好的,下午就给你安排发货,第二天我问她就说库管还没有回复,到第三天我又问他,他说不好意思,你这个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我就感觉到不对劲了,他说你别着急,我再重新给你发,后来到礼拜一我再跟他微信说话,他就不回复我了,再打她电话已经停机,完了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陶女士赶紧报了案,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正在积极调查中。
检察人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现在网络购物无法形成一个完善的监督系统,建议市民购物时一定要查看网络店铺的相关资质,及顾客评价、销售记录等详细资料,不要盲目付款,小心上当受骗。
昆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于晓峰:
第一,选择购物,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购物途径,尽量不要选择商家公司的非购物平台的直购,因为没有正规平台的监管;也不要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推荐进行网络购物,风险比其他的平台要大得多;
第二,我们在选择好自己的产品之后,一定要注意比对商品价格,很便宜许诺给很多赠品等等,通常会有圈套。
第三,要看信誉评价,要谨慎选择。
来源:包头综合广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