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关于做好包头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包教发〔2019〕26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我区户籍的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
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办学成果,严格控制学校办学规模,着力消除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班额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采取“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
在保持招生片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及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适度调整划片范围。
三、优抚对象
在青山区居住或具有青山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子女:
(一)驻包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等教育优抚政策执行。
(二)港澳台胞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
(三)为青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在青山区具有重大投资项目的随迁子女。
(四)支持青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对青山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四、招生方案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结合学校布局、各街坊学生分布的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
小学:具有青山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青山区所有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另外,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均可在青山区所属中小学就读。
(二)招生办法
根据我区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和电脑派位以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口直升等办法招生。
1. 首先招收本区户籍学片内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其法定监护人为户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房产地址一致,并在户籍登记地实际居住满三年以上(户籍在2016年8月31日前迁入)的学生,初中还需学生的户籍、学籍、居住地一致。其次合理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者,依据其户籍、实际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数和空余学位(名额),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划片对口、户籍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
2. 北重一中采取划片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招生,在完成按片划分招生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意愿,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完成招生计划。凡在青山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北重一中电脑派位。具有青山区户籍、房产证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派位落空者,需回户籍片区所对应的学校就学。派位落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或其他情况入学者,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 教育联盟学校分校区划片招生。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分三个校区,即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一校区(原幸福南路小学)、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二校区(原少先路小学)、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三校区(原赵家营小学);北重六小教育联盟分两个校区,即北重六小教育联盟北重六小校区(原北重六小)、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原三星小学)。
4. 包三十六中、包五十二中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所辖小学毕业生可分别对口直升初中;二〇二小学、包五十二中(小学部)、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由学校组织招生,并将招收学生名单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报名程序
1. 小学报名
2019年,我区小学入学继续统一实行适龄儿童网上信息登记,登记时间为6月17日—6月21日。届时所有适龄入学者(青山区户籍及非青山区户籍)的家长通过登陆“包头教育云平台(bt.nmgjyyun.cn)”,点击“青山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图片;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xj.btkszx.cn/qs,按照相关说明与提示,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家长确认签字之后,按照规定时间,到划定的学校或指定审核地点报名登记。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和报名登记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承担。
(1)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于7月15日至7月16日到划定的学校报名登记。报名须持“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户口簿、房产证及其他有关证件。
“人户分离”或有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学生,由学校登记汇总报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23日。审核确认后,结合实际情况,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的青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24日至6月28日到区教育局教育股办理缓学、免学手续。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预报名办法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于7月17日至7月18日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入学者,按“报名通知单”上的日期,持“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以及下列“五证”到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预报名。
居住证(暂住证未到期的可继续使用):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入学者页)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务工证明:青山地区劳动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能证明其合法收入来源的相关材料)等材料;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预防接种证原件等相关材料。
超龄儿童(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为超龄)不仅提供以上“五证”,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小学的证明。
按照随迁适龄子女实际居住地所处的区域,划定如下审核地点,即7月17日—18日进行预报名地点,该地点不作为录取依据。
中南区域: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审核地点: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三校区(原赵家营小学)。
东南区域:建设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东、文化路以南,审核地点:包三十六中(小学部)。
西南区域:钢铁大街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西、文化路以南,审核地点:富强路小学。
东北区域:文化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东,审核地点:一机五小。
西北区域:文化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西、110国道以南,审核地点:北重一小。
二〇二小学、包五十二中(小学部)、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服务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对应的学校进行审核。
(3)8月25日以后公布新生入学分配结果
届时,家长登陆“http://xj.btkszx.cn/qscx”,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录取结果。
2. 初中报名
(1)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所在的学校按要求组织学生填写“初中招生报名表”,完成电子信息的录入,确认信息正确之后,打印一份“简明登记表(册)”,并上报电子信息(学生库.DBF和学生库.FPT)至区教育局教育股邮箱(jiaoyugu103@163.com)。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到各小学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各学校要准备好“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简明登记表(册)”及学生户口簿、房产证(一生一袋,贴考号、姓名标签)等表册和证件,审核时间另见“2019年青山区小学升初中报名材料审核安排表”。
(2)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7日—21日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登记须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小学毕业学校证明。
(3)非青山区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6月17日—21日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登记须持下列“四证”和小学毕业学校证明。
居住证(暂住证未到期的可继续使用):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入学者页)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务工证明:青山地区劳动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能证明其合法收入来源的相关材料)等材料;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等相关材料。
(4)凡在青山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自愿参加北重一中电脑派位的,在原毕业学校登记。各小学校于6月21日前完成登记汇总及报送工作;在区外就读的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登记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6月17日—21日)。
(5)初中招生录取结果可于8月25日以后,登陆“http://xj.btkszx.cn/qscx”进行查询。
3. 享受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报名
须提供相关文件、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工作证、身份证、结婚证、军官证、投资注册登记证明、单位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教育股填写“入学申请表”,时间为6月24日—28日。
4.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学校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于能坚持学习、残疾程度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尽量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残疾程度较重,无法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五、足球特长生招生
为畅通足球特长生升学绿色通道,凡被命名为包头市及市级以上“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且配备专职足球教练员的初中校,按照有关规定,招收特长生人数应控制在允许招收数量以内。所有申报足球特长生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素质及技能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成绩、本人意愿和学校录取意见予以录取(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六、有关规定
(一)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了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区教育局不得接受任何单位部门的择校申请函,更不得接受除优抚对象之外的个人择校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区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三)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1. 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和招生办公室提供本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的。
2. 户口簿和房产证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
3. 入学对象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人户分离的。
4.入学者户籍寄居在非三代直系亲属以内的。
5. 同年一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双胞胎及离异重组家庭后有多子女的除外)。
6. 非青山区户籍在青山区就读的。
7. 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的。
(四)包头市昆区、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石拐区的适龄入学者,不享受青山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五)为有效抑制“学区房”炒作,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同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六)凡是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复核过程中发现的假证件以及入户调查过程中与登记时所提供的材料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不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分配,不得再次提供住址材料,只将其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八)迁入本区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日,临时变更的户籍、房产证不予重新认定。
七、招生纪律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即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学生名单,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及各招生学校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各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2人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突破计划,要及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禁各学校变相“掐尖”选生源,提前组织招生、择优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档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继续实施“阳光分班”,分班要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
(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
八、其他事宜
(一)具有青山区户籍,又有新住房手续且已入住,但户籍尚未迁入新住址,需家长出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提出书面申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在青山区购买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的,不属于青山区户籍居民,仍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执行
(三)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入学者,必须随父母户籍,如不跟随父母户籍,应回父母户籍所在范围学校入学。
(四)具有青山区户籍的拆迁户子女,不能在原住地入学者,需提供拆迁协议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以及社区出具的证明),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五)民办学校招生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制定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办学情况、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咨询电话:3106118 310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