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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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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6 09: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关于做好包头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19〕26号)的要求,结合昆区实际,特制定昆都仑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巩固我区义务教育成果,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依规完成2019年昆都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以招收具有昆区户籍的学生为主,合理解决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需求,不得跨区域招生。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采取“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工作在昆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昆都仑区教育局于2019年6月向社会公布《昆都仑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在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学校内部、教育局官方网站或市内媒体)公开、公示与招生工作相关的信息和数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适度调整学区划分方案。在建楼盘、商住公寓不划分学区。

(五)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的原则。根据包头市教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改革意见,结合昆都仑区实际,稳步推进昆都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工作,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及范围

1.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具备接受学校教育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

4.享受我区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及范围

1.昆区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毕业生。

2.具有昆区户籍在外地就读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适龄残疾青少年(15周岁及以下)。

5.享受我区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三)关于残疾儿童、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入学规定

各学校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建卡工作,实施台账式管理,对于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轻的儿童、少年,尽量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残疾程度较重,无法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

学校要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确保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四)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优抚政策的规定

1.驻包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1-4级伤残军人子女。

2.港澳台胞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3.在昆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人随迁子女;对昆区经

济社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4.其他符合相关优抚条件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招生办法与程序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与程序

1.关于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的条件和办法

(1)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于7月13日-15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手续到划定的学校登记报名,按划片招生的方式入学。

(2)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无能力入学的适龄儿童,可按有关规定,持有关证明到相应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到昆区教育局教育股办理缓学、免学手续。适龄残疾儿童可根据情况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团结三小培智班报名。患有传染病、自闭症等疾病的儿童,待康复后持三甲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由区招生办公室安置就学。

(3)包头市蒙古族学校招收昆区符合接受蒙语授课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入学对象由包头市蒙古族学校审核入学条件,经昆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统一录取。

2.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和办法

(1)具有包头市以外户籍或包头市固阳、达茂、白云、土右户籍,父母在昆区取得居住证(或未到期的暂住证),并有稳定工作三年以上,且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生办公室依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数和学生志愿,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统一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

(3)外来务工人员需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派位结果,并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名则被视为放弃在昆区的就学资格。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办法与程序

昆区初中一年级入学,采用“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

1.同时具有昆区小学学籍、户籍、房产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划片招生的方式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3.新光小学、卜尔汉图小学的毕业生对口直接升入哈业脑包中学。

4.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特点和规模,由学校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上报昆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录取。

5.包头市蒙古族学校的初中蒙语授课班,原则上只招收本校的小学蒙授班的毕业生。

6.包头市第六中学的初中双语班,2019年计划招收2个班、70名学生,由包头市第六中学自主招生。原则上以招收具有昆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为主,不得超计划招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昆都仑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规范、有序开展。科学合理制定《昆都仑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坚决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责任,确保2019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包头市教育局规定的“十个严禁”的要求。严禁各学校私自招生。学校不得接收任何幼儿园、学校、住宿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更不允许收取赞助费。严格控制班容量,不得突破包头市规定的上限要求。严格执行包头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的指导意见》(包教发[2019]30号)的相关要求,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实行新生网络学籍注册,由学校完成学籍注册,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三)自觉接受监督。招生入学期间,区教育局将及时通过“包头教育”、“爱我昆都仑”、“昆都仑教育”等官方微信平台发布《昆都仑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招生工作办法与信息,主动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信息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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