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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关于征集李林军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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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9 23: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北京

近期,包头市公安局扫黑办侦破了李林军犯罪团伙长期在土右旗九峰山地区大肆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的案件。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已对该团伙头目李林军及其团伙成员许利东、贺峰、付永平、段慧峰、郑宝宝、郭文奎、高磊、郭俊超、丁慧东、张志勇、魏巍、高中保、付永兴、宋荣微、李林春、张勇辉、魏改凤(女)、董春梅(女)、郭春燕(女)共20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经公安机关侦查,该团伙涉嫌非法采矿、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妨碍公务、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

经公安机关调查:以李林军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合法注册的公司为掩护,打着治理生态环境的幌子,实施非法采矿的违法犯罪行为,疯狂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采用雇佣财会人员利用内外账的方法掩盖盗采原煤来源,逃避税收监管;通过寻衅滋事等恶劣手段排除竞争对手,威逼利诱恐吓管理人员;甚至挑衅法律底线,多次雇佣不法人员跟踪、偷拍、要挟有关旗县党委、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以及驻包国企的主要负责人,以图达到非法目的,获取非法利益。
目前,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作为内蒙古矿产资源、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关注的案件。为彻底查清该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彻查发生在土右旗的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维护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包头市公安局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类线索,特别是曾受到该犯罪团伙暴力或软暴力侵害、威胁的受害人(单位、企业、自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如下各类线索:
(一)长期从事非法采矿,非法占用林地、耕地,违反税收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制造、运输、储藏爆炸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二)采取暴力或软暴力威胁手段寻衅滋事、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三)组织容留卖淫,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暴力讨债、软暴力逼债等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四)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五)跟踪、偷拍、秘密调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以此威胁、恐吓他人或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六)故意掩饰、隐匿非法所得及其孳息,公然对抗司法机关调查,妨害公务,拉拢、威胁、恐吓他人做伪证,帮助逃避打击等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七)涉嫌拉拢腐蚀、内外勾结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及“保护伞”、“代理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八)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于提供的有价值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同时公安机关敦促参与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对于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厉惩处。欢迎广大市民踊跃举报。
【举报方式】1、包头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包头市公安局后院北楼东入口)2、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包头市公安局扫黑办综合组收,邮编:0140303、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胥警官  13947244447邵警官  13304725931
来源:鹿城警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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